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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案:文章代碼(AID): #1F0Tr3iB 原公告:文章代碼(AID): #1F474VLu 經由一連串的辯證 以及板主討論後為Setzer說法有誤 整串論證的癥結在於到底有沒有業界"無薪假一個月會多休幾十天"? 當我說NO沒有時,只要有一個YES~縱使機率微乎其微,縱使可能有違法疑慮 只要勞委會認定有一個是,那就是無薪假。 我們不否認Setzer所提出的方式為常態(根據數據確實為常態) 但是若堅持無薪假一個月超過幾十天為零 只要有一個反證破除零,那檢舉案就可以成立了。 查 兩 次前科 水桶 15 日 結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7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