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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nyd:費 反而高速公路用戶每年繳給國庫近200E 補貼平面道路 才是 06/01 11:49 → tonyd:不合理之所在 全部一起隨油徵收 為什麼不可以?? 06/01 11:49 --- 根據[交通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二、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 (一)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二)於國道公路向車輛徵收之通行費收入。 (三)經分配於國道公路建設用之汽車燃料使用費收入。 (四)服務性設施有關之收入。 (五)辦理區段徵收取得可建土地處分或有償撥用價款收入。 (六)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七)受贈收入。 (八)其他有關收入。 可知國道通行費收入為納入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 而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之使用項目依據 第 11 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二、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 (一)具自償性國道公路之建設及其設施之擴充、改良支出。 (二)辦理區段徵收取得可建土地等開發成本支出。 (三)國道公路維護管理支出。 (四)本基金融資之利息及手續費支出。 (五)國道公路業務之宣導、推廣、訓練及研究發展支出。 (六)管理及總務支出。 (七)其他有關支出。 其中並沒有補貼平面道路之使用支出 可見tonyd涉嫌造謠國道通行費之使用 而違反板規 8.造謠,不再受理個人部分之造謠案件檢舉。 檢舉造謠案件,檢舉人應附上證據,證明被檢舉人所言不實,乃造謠,而被檢舉人 則必須在適當時間內提出回應,證明自己所言確實有憑有據,並非造謠。 若版主受理判決時未明言,則證明提出期限以一日內(24小時)為最大期限。 檢舉人若無附上相關證據(新聞連結、文字資料等具有法律效用不易偽造之資料), 視為檢舉無效。被檢舉人若無法在期限內提出證明,則視為造謠成立,依據版規懲處。 (對於可受公評之公眾人物與群體不在此限 例:政治人物、政黨或外圍團體) -- << 政黑爭霸賽 >> 5. 車淑娟掃街民眾反應熱烈多了 -> 請問一下你們還要酸多久? 4. 晚上找律師很難嗎? -> 我的律師沒接我電話 3. 林書豪穩輸的準備要交學費了 -> 政黑只會鬥板友啦 2. 我徵的時候不會說是政黑來的 -> 幫朋友問的 1. 我不會隨便刪文 -> □ (本文已被刪除)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56.228
Fant1408:我們泛藍正義連線成員也被鬥了 06/01 21:34
setzer:有沒有泛藍正義連線成員就享有造謠特權的八卦? 06/01 21:35
game721006:怎麼「正義連線」都是這種人... 06/01 21:38
kie0522:滿口正義的 其實是為了掩飾.... 06/01 21:41
Fant1408:我們泛藍正義也有蘇版主和a版主 06/01 21:44
lovebbcc: 泛藍正義也有蘇版主和A版主 你把愛逼西擺到泛綠去XD 06/01 21:45
setzer:正義同萌嗎? 那我們也該組個復仇者同萌 XD 06/01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