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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YOO (寶米恰恰)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震怒] 檢舉案堆積如山 時間 Mon Jun 18 13:04:26 2012 ───────────────────────────────────────
setzer:快要積一個月囉06/18 13:06
yeh67:請護主心切的偽馬奴不要找版主麻煩,挑芝麻小事搞迫害的奧步06/18 13:07
yeh67:已被看破手腳,版主被馬奴的檢舉文給煩死了06/18 13:08
yeh67:版主不是給你們選來搞迫害的整肅異己的武器06/18 13:09
yeh67:你們乾脆想辦法把幹馬版給廢了吧 就不用辛苦的耍奧步搞迫害06/18 13:10
yeh67:不聽配合馬奴檢舉搞迫害的版主 沒有被網軍利用的價值吧06/18 13:12
yeh67版友為本文第二位推文 而且是針對本人的發文 說本人是偽馬奴及網軍 違反版規3-2 第三章 人身攻擊與行為規範 1.對版友公幹者水桶十天至半年。 有前科且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次數加倍累計。 公式︰10(基礎水桶天數)*(前科次數+1)=水桶天數 違反程度嚴重者,直接劣文,併科水桶處分。 違反程度輕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直接水桶處理。 違反本章版規之被檢舉人於判決前公開認錯並道歉,且檢舉人願接受即可撤銷檢舉案。 本章之前科與第二章之前科合併計算。 本章個別條文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2.禁止以暱稱、簽名檔、諧音、譯音、推文或發文攻擊版友。 公幹單一版友,係指客觀上可得而知係指何一ID者,以刑法上亦構成公然侮辱 或誹謗或侵害隱私之方式為認定。(是否公幹單一版友由版主認定) 希望版主可以處理 謝謝 -- 陳水扁,一類組、出書數本、看盡人生而有種反璞歸真的固執, 目前繭居在狹窄的窩中以寫作著述做為時間與生命的量度單位。 標準文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68.39.205
MrTexas:經典判例 #1FjW6qjV 06/18 13:16
MrTexas:5/18 MrTexas [檢舉] #1FjVd_2t game721006 板規三-2 06/18 13:17
MrTexas:→ suwilliam:客觀上看不出指向性~不違規 06/18 13:17
MrTexas:------------------------------------------------------ 06/18 13:17
MrTexas:請板主依照該判例,駁回本檢舉案 06/18 13:18
yeh67:嚴正否認此指控 我針對極少數有政治任務的網軍 不包含YYOO 06/18 13:18
yeh67:狗民黨有養網軍在監看政黑板 06/18 13:19
lovebbcc:yeh67違反 3-2不成立 07/13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