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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黑特版新修版規 2011/05/20 生效 一、申訴判決: 7/17 文章代碼(AID): #1E8lOI4Q (HatePolitics) 7/22 文章代碼(AID): #1EAHayPF (HatePolitics) 12/22 文章代碼(AID): #1EykW5fV (HatePolitics) 12/22 文章代碼(AID): #1EyoFocA (HatePolitics) 12/30 文章代碼(AID): #1E_Pj873 (HatePolitics) 二、申訴事由: 政治黑特版新修版規 2011/05/20 生效 7/17 判決 警告一支 7/22 判決 警告一支 (依據板規二-1及三-1前科合併計算) 若以低消五日來算,應為5*(1+1)=10, 所以少判了10日。 12/22 判決 警告一支 (依據板規二-1及三-1前科合併計算) 若以低消五日來算,應為5*(2+1)=15, 所以少判了15日。 12/22 判決 查無前科,水桶10日 (依據板規二-1及三-1前科合併計算) 應為10*(3+1)=40, 所以少判了30日。 12/30 判決 查有前科改判水桶十日 (依據板規二-1及三-1前科合併計算) 應為10*(4+1)=50日, 所以少判了40日。 依據板規二-1及三-1,前科合併計算, 以2011-05-20以後來算ssnlee的這五次前科, 水桶總共少判了10+15+30+40=95日。 故在此申訴,請版主重新補上ssnlee少判之水桶天數。 三、依據版規: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版規 1.違反版規者水桶五天至半年。 有前科且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次數加倍累計。 公式︰5(基礎水桶天數)*(前科次數+1)=水桶天數 違反程度嚴重者,版主可直接劣退,併科水桶處分。 違反程度輕微者,版主可先予推文警告。經推文警告後仍再犯者,直接水桶處理。 違反本章版規但願意公開認錯與道歉者,版主可推文給予認罪機會並發信通知違規者; 認罪協商有效期限為版主發信後24小時內,且基礎水桶天數不得少於3天。 本章之前科與第三章之前科合併計算。 本章個別條文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三章 人身攻擊與行為規範 1.對版友公幹者水桶十天至半年。 有前科且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次數加倍累計。 公式︰10(基礎水桶天數)*(前科次數+1)=水桶天數 違反程度嚴重者,直接劣文,併科水桶處分。 違反程度輕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直接水桶處理。 違反本章版規之被檢舉人於判決前公開認錯並道歉,且檢舉人願接受即可撤銷檢舉案。 本章之前科與第二章之前科合併計算。 本章個別條文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