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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dreamysky版主之板規解釋: 1.經查精華區板規,得知2011/05/20之前的板規 有累計警告次數,但2011/05/20版的沒有,故 同意dreamysky版主所說的,警告並無計算於 前科之內。 2.然,2011/05/20版板規三-1有提到,違反程度 輕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直接水桶 處理。 而ssnlee在7/17日(5/20日後第一次)違反板規 三-2,被版主警告後,又馬上在7/22日(5/20日 後第二次)違反板規三-2,理應直接水桶,而不 是"再"得到一次警告,因此,至少也是水桶10 日起跳。 如果於7/22日之違規開始有了前科,後面的 第三、四、五次違規,就應該依序累加。 計算如下: 7/22 第三章違規 判決 警告一支 因為是警告後再犯,應直接水桶,而不是 再次警告。 而第三章違規,基礎水桶至少10日,應為 10*(0+1)=10, 所以少判了10日。 12/22 第二章違規 判決 警告一支 (依據板規二-1及三-1前科合併計算) 基礎水桶天數為5日,應為5*(1+1)=10, 所以少判了10日。 12/22 第三章違規 判決 查無前科,水桶10日 (依據板規二-1及三-1前科合併計算) 基礎水桶天數為10日,應為10*(1+1)=20, 所以少判了10日。 12/30 第三章違規 判決 查有前科改判水桶十日 (依據板規二-1及三-1前科合併計算) 基礎水桶天數為10日,應為10*(2+1)=30日, 所以少判了20日。 依據板規二-1及三-1,前科合併計算, 以2011-05-20版規生效日以後,來算ssnlee的 這四次(7/17日警告、12/22日警告不算前科)違規, 水桶總共少判了10+10+10+20=50日。 3.再退一步說,若版主認為可以警告後再犯者, 還是繼續警告的話,那本人單純申訴lovebbcc 版主在#1E_Pj873之判決,因為累計12/22該次 違規,水桶天數也應該是10*(1+1)=20日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9.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