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申訴] #1Fcimmjk lovebbcc版主之判決
時間Sat Apr 28 02:27:54 2012
一、申訴文章:
文章代碼(AID):
#1Fcimmjk (HatePolitics)
判決:不成立,某曾姓記者已經算是在政黑和PTT公開的知名人物。
二、申訴事由:
1.依據版規二-4,未經許可公開私人資料,即算違反版規。
除非Valverde的名字,可由行政機關網站或報章雜誌合法
查詢者,就不在此限。
版規可沒說Valverde在政黑和PTT公開的知名人物,就能
公開其姓名。
2.版主在判決文提到Valverde在政黑是公開的知名人物,本
人在政黑板,連他的一篇文章也沒查到,何來算是在政黑
板是公開的知名人物?
3.依據小組內判例:
#1ElKI-Sc (L_SecretGard),GeminiMan
小組長(群組長)在判決說明第二點(一)、第三點提到,
========================================================
若板主 dreamysky 於公告所張貼之 tingshan924 相簿連結僅列
於
名片檔,即屬於未經許可公開相簿連結,畢竟名片檔屬可隨時
變動之資料。然則,使用者tingshan924
於 HatePolitics 板發
文之簽名檔亦附該相簿連結,即使用者tingshan924 亦同意為許
可公開之相簿連結。
關於使用者 HelloLadies ,為公開板主 dreamysky 於他板張
貼之文章內含名字之個人資料,即未許可於 HatePolitics 板
允許公開之私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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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就算Valverde莫名奇怪學dreamysky版主一樣,在其
他版(甚至是所有的板)親自公布自己的姓名,只要他不在政黑
板發文(推文、簽名檔)內
親自公布自己的姓名,
Valverde在他
版的個人姓名,仍屬未被許可於 HatePolitics 板允許公開之
私人資料。
更別說,該篇違規文章中,Valverde的姓名是被人洩漏在他版
的,不是自己公開的。
因此,對lovebbcc版主的判決,本人表示不服,在此上訴。
三、申訴訴求:
1.依據板規二-4,除非eagleofsouth能提出在
行政機關網站
或
報章雜誌,合法查詢到Valverde的姓名的資料
,或者
提出Valverde同意他公布姓名的同意書。
2.依據組內判例:
#1ElKI-Sc,除非eagleofsouth能在政黑
板內,找到Valverde自己在政黑板公布姓名的文章。
否則,eagleofsouth未經Valverde許可,擅自發文公開內
含Valverde姓名的文章,仍屬違反板規二-4。
此外,依據板內判例:
#1EqeY5oU。
違規者只是提到八卦版三個字,即被dreamysky版主判決
違規成立,算討論他版事務,eagleofsouth該篇文章,八
卦版三個字,多不勝數,散落在整篇文章中,何來不屬違
反板規二-10?
綜合以上,請lovebbcc版主針對板規二-4、二-10的判決
結果,重新判決。
四、依據版規: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版規
4.
未經許可公開相簿連結,私人資料,水球,信件。
(洩漏個人資料,再度聲明,網路上言語的自由度,
並非完完全全的無限化。針對此點,當事人可對發
言者提出告訴。且內文若影響甚為嚴重者,將有可
能會吃上嚴重官司。)
公開之資料可由
行政機關網站或
報章雜誌合法查詢者不在此限。
第一次觸犯本條者劣文並水桶30天以上。再犯者,永久水桶。
若有訴訟行為,PTT及政黑版有權將使用者資料提供有助於司
法單位進行調查程序。
五、依據板內判例:
文章代碼(AID):
#1EqeY5oU (HatePolitics)
六、依據組內判例:
文章代碼(AID):
#1ElKI-Sc (L_SecretGard)
判決說明:
二、檢視使用者 ask1234 所附之相關證據,為檢舉板主 dreamysky 未經當事者許可
公開含私人資料之相簿連結。
(一) 若板主 dreamysky 於公告所張貼之 tingshan924 相簿連結
僅列於名片檔,即
屬於未經許可公開相簿連結,畢竟名片檔屬可隨時變動之資料。
然則,使用者
tingshan924 於 HatePolitics 板發文之簽名檔亦附該相簿連結,即使用者
tingshan924 亦同意為許可公開之相簿連結。
三、關於使用者 HelloLadies,為
公開板主 dreamysky
於他板張貼之文章內含名字之
個人資料,
即未許可於 HatePolitics 板允許公開之私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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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51.104
推 feanor:看這篇多久之後會被驚嘆號~ 04/28 02:29
推 ljxc:我猜大概5點左右 04/28 02:30
推 feanor:我想大概在Mika大出沒之前~ 04/28 02:32
推 lovebbcc:版主認定此人為公眾人物 要說的就這樣 要申訴的請 04/28 07:47
→ lovebbcc:唉 早上還要上班沒時間跟一堆人在晚上拼場XD 04/28 07:47
※ ask1234: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04/29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