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舉文章:
政黑板版標
五個黨團
二、檢舉事由:
依據lymph0936版友在
#1FA0-QT1中提到,他看到
版標提到新國會有五個黨團。
依據立法院組織法 第33條
http://goo.gl/feF6A
每屆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席次達三席且席次較多之五個政黨
得各組成黨團;席次相同時,以抽籤決定組成之。
立法委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每一政黨以組成一黨團
為限;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三人以上。
未能依前項規定組成黨團之政黨或無黨籍之委員,得加入
其他黨團。黨團未達五個時,得合組四人以上之政團;依
第四項將名單送交人事處之政團,以席次較多者優先組成
,黨(政)團總數合計以五個為限。
而本次立委席次
http://goo.gl/e4Ym8
國民黨64席;民進黨40席;
台聯黨 3席;親民黨 3席;
無盟 2席;無黨籍 1席。
換言之,能組黨團的就只有國、民、台聯、親四個,因為
黨團未達五個,所以,無盟和無黨籍的可以組四人以上的
政團(亦非黨團),但本次無盟+無黨籍的席次是2+1=3<4,
因此,連政團都組不上,只能加入國民、台聯、親四個黨
團其中之一。
故本次新國會,黨團有4個,政團沒有。
因此,套句lovebbcc版主在檢舉人家造謠時說的:
我國立院的黨團有哪些事很明確 一翻兩瞪眼
竟然還可以睜眼說瞎話 該是讓板規確定一下2-8造謠的執行的時候了
政黑板版主在政黑板的板標,提到新國會有五個政團,實
屬造謠,是哪一位版主在板標造謠,應該自己出來承擔這
造謠的責任。
三、依據版規: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版規
8.造謠,不再受理個人部分之造謠案件檢舉。
檢舉造謠案件,檢舉人應附上證據,證明被檢舉人所言不實,乃造謠,而被檢舉人
則必須在適當時間內提出回應,證明自己所言確實有憑有據,並非造謠。
若版主受理判決時未明言,則證明提出期限以一日內(24小時)為最大期限。
檢舉人若無附上相關證據(新聞連結、文字資料等具有法律效用不易偽造之資料),
視為檢舉無效。被檢舉人若無法在期限內提出證明,則視為造謠成立,依據版規懲處。
(對於可受公評之公眾人物與群體不在此限 例:政治人物、政黨或外圍團體)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75.180.124.207 (02/03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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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vebbcc:已經不是檢人人所謂的五席 然後板標的修改和板面文章不 02/04 00:58
→ lovebbcc:同 資源回收桶亦無法撈回原始文字 無從查證 本案故不受理 02/04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