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counter911 (旅人)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答辯] #1FRWO5Z9 Encounter911 板規二-8
時間Sun Mar 25 17:19:54 2012
聽說被檢舉的人 都要提出答辯 就玩一下好了
也讓其他板友發表一下高見
老實說 逗一逗芬靈體 其實也蠻有趣的
言歸正傳
我檢舉的luminosa 沒出來答辯
倒是ask1234很熱心的檢舉我
而且還是為了一個"的"在爭執不休
"台灣民女可以「賣淫」此種教育" 的 行為與事件
這一句的語意 不會因為改成"教育行為與事件"而有所不同
這應該是很常見通用的文字敘述方式
而我這個PO文者本人也解釋了我的語意是教育行為 & 教育事件
ask1234你個人喜好的文字使用方式 請不要擴大解釋成別人也應與你相同
如果ask1234要檢舉我造謠
應該要列舉2011年 發生過台灣民女可以「賣淫」的教育行為 & 教育事件
如果列舉不出來
就正好證明了luminosa的這一句是造謠,那我還要感謝你協助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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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65.25
※ 編輯: Encounter911 來自: 61.62.165.25 (03/25 17:22)
→ Encounter911:話又說回來 發個檢舉文真的很麻煩 還會引來莫名檢舉 03/25 17:27
→ Encounter911:拜託 不管成不成立 板主群快一點判一判 03/25 17:42
→ Encounter911:玩這種咬文嚼字的文字遊戲 挺無聊的 03/25 17:43
→ Encounter911:我有點後悔破戒去檢舉芬靈體了 03/25 17:44
→ pilibobo:大膽!!得罪了芬身集團還想走!! 03/25 19:10
→ duck60402:那a開頭的也是芬靈體 平常裝正常 說個幾句便原形畢露 03/25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