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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堂堂書記官 把「林國慶」推警察 書寫記錄成「林國勇」推警察 中華民國堂堂檢察官 立委找不到「林國勇」 所以起訴「徐國勇」推警察 中華民國堂堂法 官 第一審宣判「徐國勇」推警察 妨害公務四個月徒刑 以上「人中之龍」、「萬中選一」、「黨國菁英」、「非一般人」 之超級難考公務員之超級慎重公文書,都可以「筆錄」張冠李戴而通通沒罪! (其中那個檢察官由於功在黨國而榮升特偵組後 還能奉馬英九實質影響力之命再起訴李登輝呢!) 我只不過一介無權無勢小鄉民又不過「筆誤」林冠李戴豈會有事大家說對不對? 看到最近君憲救國論乃有感而發再舉個例子好了 假設我告訴狀寫被告李君憲 但所附證據皆指向「某」君憲 難道檢察官法官就能據以法辦本人造謠誣告嗎? 若果真如此那肯定就跟上面那坨一樣是黨國犬官一族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82
mutsutakato:lovebbcc法條寫錯被桶時 你怎麼沒這麼講? 05/16 23:54
dreamysky:上班啦?今天有點晚~ 05/16 23:54
mutsutakato:喔喔 lovebbcc還是你檢舉的耶? 有好戲看了 05/16 23:55
mutsutakato:這叫作法自斃 現在會痛囉? 05/16 23:55
mutsutakato:當初lovebbcc法條寫錯時 你一副毫不手軟的追殺樣 05/16 23:56
luminosa:我記得有忠良義憤忠肝義膽之士幫他申冤不是?輪不到我吧 05/16 23:57
mutsutakato:現在砍到自己 才在哀哀叫? 哈哈哈 05/16 23:57
mutsutakato:我不知道什麼忠肝義膽之士? 我只知道當初檢舉lovebbcc 05/16 23:59
luminosa:他答辯狀有我這麼有料的話也不會被桶吧 多念書還是有好處 05/16 23:59
mutsutakato:的人士毫不手軟的要讓人坐桶, 如今輪到自己了齁 05/17 00:00
mutsutakato:有料?? 哈哈哈 大笑三聲 05/17 00:00
mutsutakato:怕坐桶就說一聲嘛 還褒起自己起來了齁 05/17 00:01
※ 編輯: luminosa 來自: 61.230.2.82 (05/17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