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 人身攻擊違規版主判斷步驟
時間: Mon Jun 1 21:22:46 2015
人身攻擊違規判決三步驟
「明顯貶抑」意指字面上能無歧義地認知到,會對他人造成貶損或負面評價的字詞或陳述
1.檢舉方須提起相當證據,足以證明其為被貶抑之對象,且列出被檢舉人所使用足以構成
「貶抑」之詞語,檢舉方須舉證其檢舉的詞語或陳述帶有明顯負面貶抑意義。
2.版主由此認定,檢舉方指稱被檢舉人所用言詞含有字面上毫無歧義的負面貶抑,且檢舉
方已盡其舉證責任,當由被檢舉人負起抗辯責任,證明其使用詞語或敘述,非「明顯貶
抑」詞語,亦即含有其他社會上公知的非負面意義。
3.版主就雙方舉證強度做出判決,並說明判決理由。如被檢舉人未盡其抗辯之責任,版主
將就檢舉人的證詞進行判決,若判決結果因而對檢舉人有利,被檢舉人須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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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判決僅代表版主群主觀認為陳述內容不足以構成對檢舉方的「明顯貶抑」
不代表版主認同被檢舉方對於檢舉方的此陳述評論
亦不代表 檢舉方向法院以此事實提起告訴時 被檢舉方不會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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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ant1408 (118.170.249.65), 06/01/2015 22:21:02
※ 編輯: Fant1408 (118.170.249.65), 06/01/2015 22: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