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nka92417: 第三章攻擊地域跟明顯貶抑詞怎麼判斷?05/16 23:54
→ tenka92417: 如果對於某人愛用日本式的貶抑詞稱呼某地的行為不處理05/17 00:05
→ tenka92417: 的話,這種版規也是一樣的霸菱行為05/17 00:05
我來講一下擦邊球的爭議狀況
第三章 言語攻擊板規
判決準則:
※判斷要點為[下述禁止特定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人身攻擊
※使用圖片/連結/代稱/暱稱等形式諷刺特定對象亦視為人身攻擊
大家在仔細看一下 第三章的判斷準則 是用[明顯貶抑詞語]
所謂的「明顯貶抑」
指的是放諸四海大致皆準的攻擊性用語
擦邊球用語我不能說不是貶抑
但是並不在規範範圍內
比如說 吱吱蛆蛆其實也都有貶意
但是還不是有泛藍的臉書團自稱台灣藍蛆
nigga本來是白人對黑人侮辱性用語 但是後來變成黑人間的隨性打招呼用詞
很多語言的使用會因時空環境的不同而產生貶抑或是歧義
所以如果版主硬去抓這種擦邊球
政黑版才會像過去一樣雞飛狗跳
我舉個例子 「小姐」這個詞在大陸是指妓女 他們現在一般都用女士
如果有大陸女性使用者來討論 有個版友只是說句「這位小姐」就被檢舉
他的理由是在中國是有負面含意 如果要抓擦邊球這也是應該成立的
如果是我來發這種攻擊性詞語判例
我都會在結尾加三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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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判決僅代表版主群主觀認為陳述內容不足以構成對檢舉方的「明顯貶抑」
不代表版主認同被檢舉方對於檢舉方的此陳述評論
亦不代表 檢舉方向法院以此事實提起告訴時 被檢舉方不會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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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攻擊性詞彙
對文字的感受 基於每個人生長教養環境以及其價值觀等因素會有差別
即使上了法庭 各位應該也很清楚
同個字眼不同法官也會有不同判決
而版規與法律之間其實並沒有直接關係
那只是一種保障使用者權利及維持版面秩序的一種規範方式
版主如果硬要去抓擦邊球詞語
敗訴的一方難道就會服氣嗎
就算是法院判下來的結果原告都不一定服氣了
何況是版主的主觀認知
於基於版主不可靠的主觀認知做出的處分
很容易擴張成版皇
因為擦邊球詞語沒有標準可尋 充滿灰色模糊地帶
就如同說「我從『脈絡』得知你在罵人 所以要水桶你」
這樣才是讓版主想桶誰就桶誰變成版皇
使得本章版規規範毫無用處
另外
很多版友動輒不停檢舉 卻不願上法院提告他認為受侮辱的情事
講透了他們的心態
其實也認知到某些話雖然不好聽
但是也只是不順自己的耳未必真的到罵人的程度
也就是想用最輕鬆的方式就讓自己不喜歡的人受到處罰
這樣的心態我認為是要不得
政黑本來就是容易有火氣的地方
各自立場上也有差異
如果無法忍受可能略帶稜角的討論
那就使用
6.『黑特』文章得發表後24hr內用站內信通知板主進行鎖文,鎖文後刪除所有回/推文
這一條來過濾掉那些雜音
再退一萬步講
版主過濾掉所有版友會認為刺耳的言論
難道對方想不到辦法讓你覺得不舒服嗎
「喜歡你暖暖的文字,洋溢著滿滿的幸福: )」
之前在某版的文章底下放這樣的推文
連這樣的文字
一樣可以形成負面貶抑的效果
所以希望大家再想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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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avild54849: 罵政治 不酸版眾 小清新^.< 05/17 10:31
推 TheoEpstein: 罵板眾算是人身攻擊嗎 05/17 10:32
→ Fant1408: 看罵誰 如何罵 05/17 10:33
推 durg: 大致上可以理解,其實就是除了過度的騷擾外一切ok吧 05/17 10:33
→ durg: 算很寬鬆自由的尺度了 05/1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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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lloLadies: 說 妳很馬英九呢 這算嗎 以前還有民進黨的自稱是 05/17 23:01
→ HelloLadies: 民進黨的馬英九的(笑 同理 說人家妳很柯文哲呢? 05/17 23:01
→ HelloLadies: 今天或許是稱讚人 幾年以後呢(看看阿扁阿久 05/17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