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MANX6 ( )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公告] 板規修訂
時間Fri Mar 9 00:39:34 2007
板規第二章第十一條原規定:
11.被判水桶者,水桶期間無正當理由以分身ID騷擾板友或板主,或蓄意干擾板務進行,
水桶加倍。一次水桶期間再犯者,永久水桶。
現修正為:
11.被判水桶者,水桶期間無正當理由以分身ID發文或推文,或蓄意干擾板務進行,水桶
加倍。一次水桶期間再犯者,永久水桶。原ID及分身ID一併受相同之水桶處罰。
是否為分身ID,係依板主或板友提供之證據逕行採認之,依其違規程度與否決定是否
通報站務處分。
修正理由:由於有板友鑽漏洞,認為是否為Multi-ID,應由站方認定之,因此水桶並
不及於水桶期間同使用者之分身ID。而組務板竟認同此板友之說法,如此
將導致水桶制度完全崩解,分身ID到處亂竄。
參考友板a-bian板之板規水桶原則第四條,被認出以分身ID發言即予以處
罰,因而作此修正。
依板規第五章修改板規之規定,本篇將置底三日,並報請 dierguarder及hate2004兩
位板主承認。但依第五章第三條規定,公布起即施行。因此在本篇文章發表之後,即
暫時適用新板規。如有板主明確表示反對,本次修改板規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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