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轉錄文章,意指轉錄新聞、社論、投書、他板文章或以其他平台與媒體形式散布
的他人著作(不含討論所需之部分內容引用)不得違反以下事項。
政黑板規2-17所揭示的轉錄文章 被轉錄之他人著作應具有散布之實
因此近來板上常見的幫貼他人文章行為 並不應該存在
故增訂板規
2-17-4 轉錄文章需檢附文章之來源(網址或其他看板發表之資訊),違反板規者將直
接刪文,累犯者得另行水桶處份。
本條款自公告後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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