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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目的:為了板務正常運作及未來政黑板主選舉正常化,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章: 1. 凡政黑板舉行之政黑板板主選舉或與版主產生或罷免相關之遴選、公投均屬之。 2. 所有版主選舉及遴選過程需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必要時板主可經合議後以當時最恰當的 方式辦理。 3. 政黑板板主實施雙軌制,即板友票選制板主遴選制,雙方比例不刻意限定。 第三章:板友票選制: 參選資格: 1 符合參選板主資格為公告參選前已於批踢踢實業坊(以下稱本站)發表超過200篇、 上站超過300次、註冊滿365日,且不得兼任板主超過3板。 2 設籍於台澎金馬等中華民國目前治權所在地之地區板友方能參與板主競選。海外地區 大陸港澳地區使用者視為外國人,無參選資格。 3 板主參選人過去不能於本板有被收於精華區之前科紀錄或於本站有任何劣文記錄。 (記錄以當時板規公告規定前科時程算起) 4 板主參選人須在公告選舉前至少於本板發表超過20篇文章。文章計算不含檢舉文。 (只算公告以前,請參與選舉者自行留底,避免有人洗板) 5 板主群可合意決定是否增加板主參選人之發文及上站次數、註冊時間…等參選門檻 板主參選門檻之設定不得低於前述之規定。 6 曾於水桶期間分身發言、用跳板規避者或其他分身違規記錄者,一律不符板主參選資格, 不得參選版主。若當選後被發現使用分身,則無條件取消當選資格,由其他版主報請組務 免除其職務。是否為分身,必要時由其他版主報請本站多重帳號部判斷。 政見發表: 7 板主欲參選人皆需於板上公開發表政見,並回應版友之問題。 政見發表之內容不得惡搞,且不得違反公告選舉當時之本版板規及中華民國法令。違反本 條規定,參選無效。 投票制度: 8 政黑選舉採不記名秘密投票制,一帳號一票 ,非一人一票。 多人競選無反對票設計。同額競選(即僅一人參選)採同意權投票,選項為同意/不同意 。不論何種投票方式皆無廢票設計。 選舉時程: 9 選舉時程不得低於4日,不得高於15日,以系統自動開票為準。 絕對多數制: 10 為防止分身灌水投票且避免選後爭議。板主候選人採絕對多數制,意即得票超過當 次投票票數一半者(即得票超過50%)方能當選板主。若第一次投票無人得票超過當 次投票票數一半者,採前兩名得票者進行第二輪選舉,由最高得票者當選。 選舉無效: 11 若於投票截止前,有板主擅自提前開票或洩露目前投票票數,則該次選舉結果無效。 須於選舉結果無效原因發生之7日內進行補選。該板主處以10日水桶處分。 故意使當選或不當選: 12 若板友或板主意圖使任一板主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而以強暴、脅迫、詐欺或其他 相類非法之方法,或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 事,則該次選舉結果無效,並於選舉結果無效原因發生之7日內進行新板主之補選。該 板友或板主處10日水桶處分。如板友或板主於選舉期間發生第三章第11款或第12款之違 規情事,則該板主及板友不得參選該違規案之後之板主選舉。 候選人退選: 13 板主選舉投票期間若有板主參選人退選,則該參選人之得票數作廢。如果該次選舉僅 有該退選之參選人一人參選,則選舉無效,板主群須於14日內另行公告選舉時間,並 最遲於公告30日內進行板主補選。 若當次選舉僅兩人參選,如果獲得現任板主群全體同意,則由第二名直接遞補。 若未獲得現任板主群全體同意,則板主群須於14日內另行公告選舉時間, 最遲於公告30日內進行補選。 若當次選舉有超過兩人參選,且該退選之參選人得票最高,則由該次選舉第二名 第三名進行第二輪投票。 14 所述於投票期間退選之參選人,於該次退選之選舉,在正式公告投票結果後,該退選 之參選人一年內不得再次參與政黑板板主選舉。 當選無效: 15 如果於組務板新增/更替板主之連署期間,才發現板主當選人曾有違反本章之行為。 該板主當選人當選無效,需於當選無效原因發生之30日內重新辦理板主選舉。 現任板主可取消其在組務板之同意新板主接任連署。 第四章:板主遴選制: 1 板主可從政黑板中擇優舉薦適合人選接任新板主。 2 設籍於台澎金馬等中華民國目前治權所在地之地區板友方能指定為板主人選。海外地區 與大陸港澳地區使用者視為外國人,無被指定之資格。 3 板主群從政黑板友中擇優舉薦新增之板主須符合生活娛樂群組規定,須登入300次/ 發表200篇文章,且註冊時間滿365日,不得兼任版主超過3板。 4 被指定板主人選必須在原板主於組務板連署新增板主前需於政黑發表超過20篇文章不含檢舉文)。被指定板主人選過去不得在本板留有收錄於精華區之前科記錄或在本站 留有劣文紀錄(前科紀錄依當時板規公告規定時程算起) 5 曾於水桶期間分身發言、用跳板規避者其他分身違規記錄者,一律不符合板主擔任資格 ,不得被指定為板主。若當選後被發現使用分身,則無條件取消任用資格,由其他板主 報請組務免除其職務。是否分身必要時由其他版主報請PTT多重帳號部判斷。 6 被指定板主之人選如果於組務板新增板主之連署期間,才被發現曾有違反本章之行為則 該被指定板主資格無效。現任板主可取消其在組務板之同意新板主接任連署,並重新 指定新板主。 7 擇優舉薦新板主之人選須經板主群全體以及組務同意,即可擔任新板主。 第五章:板友投票資格 1 為避免灌水投票,板友投票資格於確定板主參選人數後,由板主公告投票時間並公告板友 投票資格。 2 板主依據本站授權板主之權力設定板友投票資格門檻,板友投票資格門檻之設立不得低於 生活娛樂群組連署門檻及本板進板發文規定。 投票資格門檻審核: 3 板友投票資格門檻審核可以採用系統認證非系統認證。 系統認證: 4 若板友投票資格門檻採本站系統認證,為防止惡意灌票。板友投票資格門檻"至少"需符合 上站250次、文章100篇。 非系統認證: 5 若投票資格採非系統認證,門檻也不得低於生活娛樂群組連署門檻及本板發文規定。板主 需在認證審查板友資格後 最遲於板主投票前兩天在板上公告本板具投票資格之名單。 6 為防止灌水投票,板主可以採用防止灌水投票之特殊方式,設定板友投票資格門檻,保障 政黑板友及板主參選人之投票及參選權利。 7 若板主無採取本章板友投票資格之門檻規定,該次投票無效。需要重新設定符合本章門檻 規定之投票,並於投票無效發生之7日內進行新板主重選。 第六章、板主任期 1 板主無任期限制 2 板主可於任期內自由卸任,並可自行決定其缺額是由板主指名或板友票選產生。 3 新板主缺額若由板友票選,需依據第三章選舉辦法辦理。 新板主缺額若由原板主指名,需依據第四章辦法辦理,並需全體板主同意後並上報組務。 4 曾在板主任內在他板辱罵攻擊本板者,該板主喪失其指定新板主之權利。該板主若於任內 卸任,不得指定其缺額由選舉或指定產生。缺額由其他板主合意決定由指定或選舉產生。 5 新板主上任一個月為試用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罷免。之後若認為板主有所缺失,板友皆可 至組務依程序提出罷免,罷免成立後缺額由其他板主合意決定由指定或選舉產生。此外依 據組規,若罷免連署未能通過,則自該連署發起日起365日內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對相 同板主提出之罷免連署皆視為無效。 罷免流程請參考心情小組組務#1C07XTFw此篇文章 第二項 新增/刪除板主條例 6 板主離職前需確定接任人選並完成交接手續,方能離職,以免令板務運作陷入空窗期。 第五章 修改規則 1 政治黑特板板主選舉遴選罷免辦法 經公告後實施 。 2 本辦法之修訂須經現任全體板主同意,始得為之。 3 新修板主產生辦法暨板主選舉規則由本板其中一位板主公布,並於板上置底至少7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44.201 ※ 編輯: dreamysky 來自: 112.104.144.201 (08/31 01:32) ※ 編輯: dreamysky 來自: 112.104.144.201 (08/31 01:32)
bonju2:附議 09/01 12:21
suwilliam:附議 09/01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