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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職缺:政黑版版主 乙 名 二. 依照『政治黑特板板主選舉遴選罷免辦法』(Z-6-28) 辦理參選 提名作業 第三章:板友票選制: 參選資格: 1 符合參選板主資格為公告參選前已於批踢踢實業坊(以下稱本站)發表超過200篇、 上站超過300次、註冊滿365日,且不得兼任板主超過3板。 2 設籍於台澎金馬等中華民國目前治權所在地之地區板友方能參與板主競選。海外地區 大陸港澳地區使用者視為外國人,無參選資格。 3 板主參選人過去不能於本板有被收於精華區之前科紀錄或於本站有任何劣文記錄。 (記錄以當時板規公告規定前科時程算起) 4 板主參選人須在公告選舉前至少於本板發表超過20篇文章。文章計算不含檢舉文。 (只算公告以前,請參與選舉者自行留底,避免有人洗板) 5 板主群可合意決定是否增加板主參選人之發文及上站次數、註冊時間…等參選門檻 板主參選門檻之設定不得低於前述之規定。 6 曾於水桶期間分身發言、用跳板規避者或其他分身違規記錄者,一律不符板主參選資格, 不得參選版主。若當選後被發現使用分身,則無條件取消當選資格,由其他版主報請組務 免除其職務。是否為分身,必要時由其他版主報請本站多重帳號部判斷。 政見發表: 7 板主欲參選人皆需於板上公開發表政見,並回應版友之問題。 政見發表之內容不得惡搞,且不得違反公告選舉當時之本版板規及中華民國法令。違反 本條規定,參選無效。 三. 旨揭第二點第2款之判斷方式,本次選舉採IP位置認定。 四. 旨揭第二點第6款之起算,本次選舉以現行板規公告規定前科時程算起。 五. 本公告發起後 05 日(最早至Apr/21/2012 18:00)開放參選,欲參選版友以[參選]為標\ 題發表公開政見,並回應版友問題。 05日 後若無人參選或是無符合資格者參選,則由政黑版主群依照『政治黑特板板主 選舉遴選罷免辦法』第四章遴選新版主。 歡迎踴躍報名參選! DreamySky Apr/15/2012 第一次修訂:改錯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71.155
suwilliam:附議 04/15 17:32
※ 編輯: dreamysky 來自: 112.104.171.155 (04/15 17:40) ※ 編輯: dreamysky 來自: 112.104.88.46 (04/16 23:19)
lovebbcc:附議 04/18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