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rrowFollow (芬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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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政見] 第二波 鹿港大變天 政黑還在不變應萬變?
時間Mon Apr 30 20:35:58 2012
中華民國第一波民主浪潮:國民黨先賢先烈,靠毀壞體制,創建民國新紀元!
中華民國第二波民主浪潮:民進黨諸賢諸烈,靠衝撞體制,再造民國新文明!
【七】建制政黑大憲章!
各位學習到沒?法律多在規範人民,而憲法卻多在規範政府!
現行政黑板規,與好多組規甚至站規一樣的通病,
限縮板友權利太多,限制板主權力太少,以致板友受侵權而板主愛濫權屢見不鮮!
本人將創風氣之先,嚴格制定板主應遵循事項,讓程序正義能保障板友權益!
1.修改板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依歸之弊,而導以世界人權宣言為規臬!
中華民國經威權國民黨糟蹋近百年後,司法已成為黨國禁臠,
動輒成為迫害異己的工具,普遍得不到人民信任!
以此等劣質律法為基礎如何建構政黑現代化文明法治精神?
2.板主判決後須給當事人公開答辯機會後始得執行!
去組務申訴還要等板主三天回信,板主存心擺爛的話,板友就該死枯等三天嗎?
3.或板主三天故意不回信,判決自動失效!
明確訂在板規,去組務申訴就不用再聽板主推託廢話,板主自動敗訴!
4.遭桶板友除非經過站方完整四審級程序正義,板主不得啟動分身連坐條款!
昔日馬英九之流海外分身為陷害民主,海外黑名單分身闖關卻為獻身民主!
分身不是絕對罪惡,若受板主誣陷迫害,當然有權分身以履行天賦言論權!
5.順應「廢除死刑」之世界人權思潮,廢除永久水葬之酷刑極刑!
我想不出什麼罪行是惡極到必須永久剝奪人類本能異秉之發聲講話權的。
要你一輩子不准說話你辦得到的再來說嘴。
【八】嚴格保障言論自由!
1.造謠、攻擊者,皆單純且特定平民板友才具資格且告訴乃論,
並以通情常識下國法可能制裁者為標準,
絕無歷來或現行板主們被詬病心證權過於誇大浮氾以護衛某方政營之濫權情事!
2.不得以群體攻擊為遁辭,阻礙某(政治或血緣等)權勢族群成長進化之可能機會!
3.根據權力位階,規範歧視與仇視之分際!
弱勢方仇視權勢方有理,權勢方歧視弱勢方無理。
4.國法沒規定不准用跳板、伺服器等,除非明顯有觸法之虞,
絕不濫權限制其言論權、訴訟權或參政權!
5.貶低人格為蟲格獸格、仗恃父權霸權而仇恨女性母性等低劣用語,禁絕。
以上為草擬,已足見先進性與前衛感,若當選將詳加擘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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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YOO:決戰獾球 04/30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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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william:那你自己要確實做到喔 04/30 21:18
推 f78:怎麼都是自己都做不到的政見? 04/30 21:19
推 yeh67:龍年 中國 兩岸 國際 局勢將大變動 04/30 21:23
推 ebi:最後N根稻草 04/30 21:38
→ lovebbcc:偷偷問一下 世界人權宣言對檢舉案應該怎麼運用XD 04/30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