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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yam.com/udn/politics/200611/20061103509602.html 攸關陳水扁下台與否的國務機要費弊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結果大出一般預料之 外。根據陳瑞仁檢察官的調查,陳水扁總統與吳淑珍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之 機會詐取財物罪」,總共假藉國務費核銷機會,從91年7月到95年3月,連續詐取新台幣 1480萬408元。 由於陳水扁依憲法規定具有刑事豁免權,檢方先將吳淑珍等4人提起公訴,至於陳水扁將 於卸任後,由檢方追訴。 總統府方面與行政院中午種種跡象顯示,已感覺檢方今日山雨欲來之勢:副總統呂秀蓮中 午取銷行程,從澎湖趕回;總統府副祕書長卓榮泰近午亦不尋常的主動召開記者會,透露 國務機要費中使用「發票核銷」的六大外交專案;而更詭譎的,各部會首長緊張的用電話 互探究竟,政壇出奇的官心惶惶。由於股市在下午1時30分收盤,一般研判這是檢方選擇ꘊ在下午3時才召開記者會說明起訴案的主要原因。 倒扁總部幹部魏千峰中午表示說,會給民進黨一段時間回應,倒扁總部呼籲陳水扁自己宣 布下台,對於吳淑珍等人遭到起訴,感到安慰。 由於陳水扁之前曾承諾如有犯罪、污錢就會下台,如今,高檢署認定吳淑珍是陳水扁貪污 的「共同正犯」,下午起訴書一經公告,勢將衝擊政壇,也直接影響北高市長選情。 被台北地檢署起訴的被告和罪名:總統夫人吳淑珍,罪名為偽造文書及貪污治罪條例,前 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罪名是偽造文書罪,陳水扁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以及總統府 會計兼出納陳鎮慧2人,則觸犯偽造文書罪及偽證罪。 據了解,由於馬永成之前被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約談到案時,就是以被告的身分應訊 ,在被告有說謊的權利下,馬永成,「因禍得福」,不涉偽證罪。 檢方指出,遭起訴的林德訓及陳鎮慧兩人,後因充分配合辦案,檢方在偵結時,一併請求 法院給林等2人,緩刑的機會。 至於幫吳淑珍蒐集發票的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杏林新生製藥公司董事長李碧君,則 因配合檢方辦案,獲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時間為2年。檢方表示,曾天賜除了觸犯湮滅證븊據罪外,另犯刑事偽證罪,至於李碧君所涉罪名則包括偽證罪、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 。 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上午聯袂在高檢署祕密進行書類審核, 雙方決定下午3 時,向司法院商借3樓大禮堂,由承辦檢察官陳瑞仁親自出席國務機要費 偵結記者會。 依憲法規定陳水扁總統具有刑事豁免權,檢方將暫時把陳水扁涉及刑事犯罪的卷證,以「 暫留」的方式,交由高檢署保管,待20008年5月20日,陳水扁任期屆滿後,將卷證起出追 訴陳水扁所涉的貪污行為。相關新聞見3版 ----- 哇!! 太震撼了 這件新聞將永留歷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77.30
bailan:新聞打錯字了 等到20008年都變成一堆灰了 11/03 16:02
charmer153:剛剛發現我op了 XD 11/03 16:03
delavino:這~~~這不是統媒嗎?原po不愛台灣(指) 11/03 16:04
mhlee:剛剛某版又在噓這篇了 那些人好丟臉 護航護到廉恥都不顧 11/03 16:10
neville0402:司法不公!政治迫害!司法已死!哀悼阿 11/03 16:43
wholmes:別高興的太早 It's just a bigning 11/03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