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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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震撼! 國務機要費案 吳淑珍被起訴
時間Fri Nov 3 14:49:32 2006
http://www.ettoday.com/2006/11/03/91-2011364.htm
震撼! 國務機要費案 吳淑珍被起訴
2006/11/03 13:59 Vide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出現驚人發展,陳總統夫人吳淑珍遭檢方起訴。本案自今年6月29日分案,
檢方依貪瀆、偽造文書、商業會計法等罪,共進行120天的偵查,期間陳瑞仁兩度訊問陳
水扁總統。原本外界不看好檢方會辦到第一家庭,如今吳淑珍遭起訴,頗令人意外。
這樁台灣憲政史上首位現任總統被司法偵查的案件,今日出現驚人發展。起訴書中指出,
陳總統與吳淑珍有共同犯意之聯絡,但因陳水扁具總統身分,擁有刑事豁免權,因此不予
起訴。檢方將於下午3點召開記者會說明。
備受矚目的國務機要費弊案,台北地檢署3日偵結,根據陳瑞仁檢察官的調查,陳水扁總
統與吳淑珍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總共假藉國務費核銷
機會,從91年7月到95年3月,連續詐取新台幣1480萬408元。
國務機要費案起訴被告如下:其中吳淑珍涉嫌貪汙、偽造文書;馬永成涉嫌偽造文書;總
統府機要陳鎮慧涉嫌偽造文書、偽證;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涉嫌偽造文書、偽證;外
貿協會副董事長曾天賜緩起訴2年;杏林、新生製藥董事長李碧君緩起訴2年。
根據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之前的說法,他希望10月底前完成所有偵查動作和
結案書類大綱,11月起1周內公告結案。陳瑞仁強調,結案書類會詳細交代犯罪事實、證
據及形成心證的理由,包括陳總統貪瀆與否的描述上,「一定會讓人看得出來」。
國務機要費案自今年6月29日分案,檢方依貪瀆、偽造文書、商業會計法等罪,共進行120
天的偵查,期間陳瑞仁兩度訊問陳水扁總統。陳總統提到以他人發票核銷國務費是用於秘
密外交,也曾用來支付卡西迪公關費,絕未中飽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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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AYBO:呵 扁擁刑事豁免權...那就是有貪污但憲法保障不起訴囉~ 11/03 15:00
推 aagogogo:綠:起訴不等於定罪 11/03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