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陳歐珀羈押禁見 北院:出入境紀錄較頻繁
LTN
2025/06/05 06:26
首次上稿 06-04 22:57
更新時間 06-05 06:2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立法委員陳歐珀被控於立委任內涉收受不正利益及賄賂數百
萬元,幫商港承租業者「聯興國際物流公司」向台灣港務公司協調基隆港東岸碼頭降低租
金,並推動「商港法」修法。台北地院法官4日深夜裁准羈押禁見,裁定理由指出,陳歐
珀涉犯收賄重罪,且出入境紀錄頻繁,有勾串、滅證、逃亡之虞,有羈押的必要。
北院裁定指出,陳歐珀否認犯行,但依供述及卷證資料,足認他涉犯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路
及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等罪,嫌疑重大,並有事實足認被告有滅證、串供
之虞,重罪伴隨高度逃亡之虞,且陳的出入境紀錄確實較為頻繁,有逃亡之虞,考量現今
通訊軟體種類繁多,聯繫管道發達,具保或限制住居不足以確保後續偵審順利進行,有羈
押原因及必要,故諭知羈押禁見2個月。
北檢3日指揮廉政署展開14路搜索,約談陳歐珀、徐慧諭夫婦、聯興國際物流公司創辦人
洪英正等9名被告到案,北檢4日凌晨3時許決定聲押禁見陳歐珀,另諭令洪英正300萬元交
保、徐慧諭80萬元交保、陳的特別顧問洪文宗50萬元交保、民進黨前副祕書長許仁圖30萬
元交保、聯興會計葉珍琳10萬元交保,其餘3人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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