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fatcats:................................來了 219.70.196.70 08/31 21:20
→ lenavenuss:整篇文章都經過稍微懂法律的人指點218.173.161.178 08/31 21:23
→ lenavenuss:個人覺得只是在替自己築一層防火牆218.173.161.178 08/31 21:23
→ taco0221:有高人 59.117.17.133 08/31 21:24
→ lenavenuss:發票不夠清楚.有發票還不代表就是網友218.173.161.178 08/31 21:24
→ lenavenuss:訂購的商品...如果走法律程序.要準備的218.173.161.178 08/31 21:25
→ lenavenuss:可不只是單純的發票照片了218.173.161.178 08/31 21:25
→ lenavenuss:個人法律觀點...這些發票照片不具有218.173.161.178 08/31 21:26
推 cloudie:有點擔心之前拿到全額退款的託買人... 114.42.217.174 08/31 21:26
→ lenavenuss:法律上的效力喔...因為模糊無法證明218.173.161.178 08/31 21:26
→ lenavenuss:而且大家訂購的商品不是只有這些218.173.161.178 08/31 21:27
→ lenavenuss:要拿出證明還需要很多資料呢...218.173.161.178 08/31 21:27
→ lenavenuss:而且你可能還要請那些賣家一一提供所有218.173.161.178 08/31 21:28
→ lenavenuss:明細喔.這些照片沒有用的....218.173.161.178 08/31 21:28
→ wxy369:所以是依照您擬定的%數退款嗎? 220.141.38.225 08/31 21:29
→ lenavenuss:而且之前收到全額退款的網友不用擔心218.173.161.178 08/31 21:29
→ lenavenuss:他答應退款的信件請務必要留著218.173.161.178 08/31 21:30
→ wxy369:然後之前收到全額退款的人要退回物品原價嗎 220.141.38.225 08/31 21:30
→ lenavenuss:因為如果他是主動說要全額退款.就沒差218.173.161.178 08/31 21:30
→ lenavenuss:不需要因為他引用的一些條文然後就擔心218.173.161.178 08/31 21:31
→ lenavenuss:用"本身有一些問題"來替自己伸冤....218.173.161.178 08/31 21:33
→ lenavenuss:我也看過偷東西的人說有強迫症....~_~218.173.161.178 08/31 21:33
→ celina0418:很猛耶 一句 "請提供瑕疵證明" 就把自 114.45.105.100 08/31 21:35
→ celina0418:己該負的責任推的一乾二淨...學起來XD 114.45.105.100 08/31 21:35
→ celina0418:"以代買價格扣除 市價平均值"=>這點也 114.45.105.100 08/31 21:43
→ celina0418:怪 .M代買當初賺價差的時候 應該是找最 114.45.105.100 08/31 21:44
→ celina0418:便宜的賣家 而非平均值的賣家吧? 114.45.105.100 08/31 21:44
推 cmcwa:我把屍體都寄給他,可以退全款嗎? 219.71.221.15 08/31 21:45
→ celina0418:造成別人資料外洩也只要在文章加註一句 114.45.105.100 08/31 21:46
→ celina0418:並非有意冒犯跟張貼 就可以船過水無痕? 114.45.105.100 08/31 21:46
推 novelfly:為什麼是買方提供瑕疵證明 不是你提供無 61.59.12.151 08/31 21:56
→ novelfly:瑕疵證明? 61.59.12.151 08/31 21:56
推 CARNNIE:為什麼只能照你訂的比例退款? 61.223.40.186 08/31 21:57
推 wxy369:樓上 其實她有說可以我們自己去算價差再跟 220.141.38.225 08/31 21:58
→ CARNNIE:如果把未拆封產品寄回給你你退不退全額? 61.223.40.186 08/31 21:58
→ wxy369:她討論的 不是一定要按照她的方式退款哦 220.141.38.225 08/31 21:58
→ CARNNIE:我只是在質疑他,不是真的在問 61.223.40.186 08/31 21:59
推 CARNNIE:真只要論民事的話,我大可主張被你詐騙 61.223.40.186 08/31 22:08
→ CARNNIE:要求退貨退錢,若是如此你接不接受? 61.223.40.186 08/31 22:08
※ 編輯: miniphone 來自: 219.130.16.81 (08/31 22:17)
→ wwokeb:我建意m可以請你的高人把民法第二章讀熟唷 114.43.23.192 08/31 22:59
推 bellebaby929:我真的覺得很納悶...怎麼沒人噓 61.20.169.143 08/31 23:41
推 alfredsung:推樓上 218.169.52.204 08/31 23:42
推 repick:噓她不痛不癢 所以我幫高調 218.173.234.36 08/31 23:44
→ a90400097:購買管道是你講的 是你要證明 不是板友220.135.133.100 09/01 00:00
→ a90400097:如果這樣的話 大家看他在哪邊工作把事實220.135.133.100 09/01 00:00
→ a90400097:講出來吧 陳述事實沒有犯法喔 ^.^220.135.133.100 09/01 00:01
推 knnioio:幫高調 203.121.230.72 09/01 00:13
推 yhhy:一句櫃姐會被革職就要版友當沒事?誰知道這是 118.161.71.26 09/01 00:35
→ yhhy:不是煙霧彈?所以什麼時候開始"詐騙"從網拍亂 118.161.71.26 09/01 00:36
→ yhhy:買的講清楚啊!而且照你那樣算法,你是一個人補 118.161.71.26 09/01 00:36
→ yhhy:貼1塊錢喔?買原價3千的特惠組只賠約50塊,那根 118.161.71.26 09/01 00:37
→ yhhy:本就是網拍差價,甚至更少吧 118.161.71.26 09/01 00:38
推 yhhy:拿青春露來說,代買po$2232,有一筆交易是$2000 118.161.71.26 09/01 00:42
→ yhhy:賠10%是$223但價差明明就是$232,這叫哪門子的 118.161.71.26 09/01 00:43
→ yhhy:補償?362位推薦版友,你1人賺10元都還有三千多 118.161.71.26 09/01 00:44
推 feelciel:所以我跟他買特惠組他會無條件賠償2%? 123.204.20.238 09/01 02:16
推 ACCR:................ 210.60.9.102 09/0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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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717127 (飄飄) 看板: HelpBuy
標題: Re: [心得] 公開道歉與說明
時間: Tue Sep 1 01:37:22 2009
原文恕刪
致miniphone版友:
看完上篇妳的說明和道歉(?),很明顯妳在這段不遵守諾言退款的日子,去尋求了一些法
律上的協助。但我個人在請教法界人士後,發現妳對於我們之間法律關係的解讀是不正確
的。
首先,我和妳成立的契約到底是不是債編各論中有名契約的買賣契約,還有可議的空間
這裡姑且不討論契約的類型,回到契約本質
契約這種東西,說白了點,就是是兩個人(或者多個人)玩的遊戲
當事人的約定一但合意,契約內容就成為拘束雙方的「法律」
當事人所訂定的契約內容,在不違反善良風俗跟法規命令下,即可以排除明文的法律條文
在債編通則(一切債之關係通用的規定)開宗明義提到:
契約的成立始於兩人的意思表示合致
至於契約的解消則有多種方式,其中之一就是「雙方合意解除契約」
陳自強教授對於「雙方合意解除契約」的解釋是:
「契約若已經全部或一部履行,而當事人約定雙方復有回復原狀義務,此合意解消契約,
稱為合意解除。」
孫森焱教授在其著作債總下提到:
「解除之契約則係契約之雙方當事人,依合意訂定契約,使原屬有效之契約自始歸於無效
。亦稱合意解除。」
也是同樣的意思,就是以一個雙方合意的契約,使原本的契約歸於消滅
至於合意解除契約後雙方所附的回復原狀義務,仍然基於當事人的約定
也就是回復原狀義務的具體內容如何,係取決於當事人的約定。
我們可以參照 最高法院59年度台上字第4297號判例的見解
「契約之解除出於雙方當事人之合意時,無論有無可歸責一方之事由,除經約定應依民法
關於契約解除之規定外,並不當然適用民法第259條之規定。」
白話翻譯過來就是:
契約在沒有什麼大問題的狀況下,就是自我感覺良好的雙方說ok就ok了
在你爽我爽的情況下,我們說好一個前提不玩
在對這個前提也自我感覺良好下同意後
那就是不玩了
至於這個前提
也就是你要不要還我錢?還我多少錢? 我們自己喬定就是了
因此,在妳提出答應全額退費解除契約
而我也同意的情況下
我們已經合意解除我們之間的契約
至於妳在文中提到的,要求我及眾版友退錢云云的話
回到我文中所說的,契約是當事人合意下才會發生。
一個人片面的言論,並沒有辦法構成契約
因此我不會因為妳片面的言論,而有任何退錢的義務
以上
(歡迎已收到退款的板友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89.218
※ 編輯: l717127 來自: 114.45.189.218 (09/01 01:41)
推 bellebaby929:不推不可!! 61.20.169.143 09/01 01:45
推 knnioio:厲害!! 203.121.230.72 09/01 02:24
推 itsumokasa:高人XD118.165.133.102 09/01 03:35
推 weekii:其實是民法老師吧(誤) 218.163.22.229 09/01 10:59
推 yhhy:推!我看完所謂的道歉後更火大,她只是在推責任 60.250.249.246 09/01 11:42
推 karen7431:推!!不懂為什麼騙人還可以這麼囂張 220.133.7.198 09/01 20:00
推 cyuttracy:那還沒完全退款的人,不就沒下文了?嗚. 114.38.164.152 09/01 22:37
推 s850284:我也覺得很誇張,他騙了人,竟然還不還錢?說 112.104.30.109 09/01 23:25
→ s850284:什麼東西沒問題!! 112.104.30.109 09/01 23:26
推 cyuttracy:我也覺得那一篇文張,根本是在推責任.. 220.140.48.41 09/02 13:41
→ cyuttracy:沒天理呀!! 220.140.48.41 09/02 13:42
推 shuei666:看完懶人包備份的原文,真的滿扯的,居然 124.8.142.57 09/02 13:53
→ shuei666:還好意思要收到全額退款的人退回成本價 124.8.142.57 09/02 13:53
→ shuei666:為了致歉而退還的東西,居然還能事後反悔 124.8.142.57 09/02 13:54
→ shuei666:要求回收一部分,比扯鈴還扯 124.8.142.57 09/02 13:55
推 eatsh:我也想看懶人包,我也都還沒收到他寄的信... 163.25.104.215 09/02 16:01
推 miniphone:抱歉之前太緊張過於自我保護了 218.16.110.187 09/02 16:48
→ miniphone:會重新修改貼文的^^ 218.16.110.187 09/02 16:49
→ marssnail:懶人包是指精華區收的那些吧 123.192.92.33 09/02 17:01
→ cyuttracy:被騙的人才需要保護吧!何時才會修改貼文218.170.133.165 09/03 13:46
→ cyuttracy:修改貼文,真的可以解決問題嗎?不解..218.170.133.165 09/03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