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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方們收到站方通知、板友們的反應、自己對於板面上的觀察...... 經過討論後,決定增加幾樣新的規定,請板友們留意。 以下為規定及說明: 1.即日起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充、代匯。 板方前幾天收到站方的通知,板上的代匯代充都是屬於黑市非法交易,必須禁止。 法條列舉如下: 銀行法 第 29 條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11 月 09 日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 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司法警察機關取締,並移送法辦; 如屬法人組織,其負責人對有關債務,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銀行法 第 125 條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11 月 09 日 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其犯罪所得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 五億元以下罰金。 不僅犯法,而且罰得真是很重.... 為了保護板友們,所以從這一篇公告貼出開始,馬上禁止所有跨國間代充代匯代付, 及任何類似私下換匯、洗錢爭議的代買文章。 國外代買禁止所有"沒有購買商品,僅金錢上交流"的交易。 <例如> (1)淘寶代付-->X 代付,不行。 (2)支付寶代充-->X 代充,不行。 (3)我在日本(美國、大陸、任一國外地點), 有需要將日幣(美金、人民幣、任一幣值)換成台幣。 所以可以收台幣然後代匯款到國外帳戶。-->X 沒有購買商品,只是換匯,不行。 (4)代付國外學費-->X 沒有購買商品,不行。 (5)代匯款到國外(任一國家)-->X 沒有購買商品,不行。 (6)日本樂天等各大網站代買-->O 有購買商品,可以。 (7)全淘寶代買-->O 有購買商品,可以。 (8)徵求代買國外商品 有購買商品,可以。 重點必須為"購買商品"!!!!! 請大家留意,不然萬一被抓,罰很重喔。Orz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28/today-so5.htm -->以上這篇新聞,除了詐騙集團的部分外,私下匯兌以代充支付寶本身也是犯法的。 2.禁止不同ID同時貼相同代買物的代買文章,及相關評價收錄說明。 代買板本身是以ID本身為準,並未禁止多重帳號。 一個人一天限兩篇代買文,如果你真的有很多東西想代買,那用不同ID貼文也是可以的。 不過這種行為還是不鼓勵的,在板方交易評價收錄精華區時, 同人同時有不同帳號的推薦文不會收錄在一起, 但是若板方知道是同一使用者的反推文會收錄在一起的唷。 另外,近來有些板友可能是為了增加曝光率,同時用不同ID貼同樣的代買文。 此種行為: 1.浪費板面空間,PTT每個板面的最大容量是16000~18000篇,若你一個人就佔了幾百篇, 會壓縮到其它板友的使用空間。 2.容易有交易爭議。 (板方這邊收過"這個人為什麼要用不同ID貼,會不會是詐騙啊?"、 "他兩個ID代買物相同文章細節有一點不同,我是依照A代買文, 可是對方要求依照B代買文...... 等等情形。) 即刻起正式公告禁止。 假如是同一個人的A帳號被水桶,在水桶期間以B帳號來貼相同代買文也是禁止的。 承上。若是在A帳號被水桶期間,請朋友代貼文章,文章中註明是幫A帳號貼。 這樣也是禁止的。 (這也是為了保障大家的權益。 我們很久以前也收過板友的信,說他之前被水桶,之後自己也很久沒有貼文。 可是後來無意中發現,有人在他水桶期間,以其它帳號說是他被水桶的帳號來貼文。) 3.同樣代買物,最多一週只能有一篇[結束]文。 依據板規,同樣代買物貼新文需刪舊文,不同批代買則需改標題分類為[結束]。 但是有板友反應,有的長期代買,幾乎天天都改標題分類[結束]而不刪舊文。 經板方的一再勸說,也未有顯著改善。 為了不浪費板上資源, 日後每位代買的同樣代買物,最多一週七天內只能有一篇標題分類為[結束]的代買文。 在定期收錄精華區個人代買記錄時,板方也會彈性收錄。 <例如> 6/1 ACCR [結束] 日本長期代買 6/3 ACCR [結束] 日本長期代買-->X 才過兩天,不行。 6/8 ACCR [結束] 日本長期代買-->O 過了七天,可以。 如上所示,接下來最快可以同樣有日本代買的結束文是6/1加7天等於6/8。 以上三點,自此篇公告即刻開始實施。 兩週為適應期,在這段期間內,板方看到違規文章會立刻刪除。 自適應期過後的6/25起,則依照板規的違規處理流程,會增加水桶處分。 也非常歡迎板友們推文提醒或檢舉。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206.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