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ish0307:謝謝版友的聲援!其實我在當時有把兩個杯 140.119.73.95 10/03 15:01
→ fish0307:子拿給那位版友,並有提醒她檢查 140.119.73.95 10/03 15:01
→ fish0307:該版友說:怕擔誤代買上課..但實際上 140.119.73.95 10/03 15:02
→ fish0307:我並未說:我急著要上課 也等了一下該 140.119.73.95 10/03 15:02
→ fish0307:托買者請他檢查 140.119.73.95 10/0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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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往返那麼多次,就檢查這個部分,代買者一直都沒提到,
事實上根本沒有提醒,不知道為何在此才來辯稱有提醒,
不過,就沒檢查的部分,我自己要負責任,也不能期待代買提醒,
這點我很清楚,所以我還是願意付錢買這個杯子。
針對此部分,本人很確定當時的確等了一下請該位托買者檢查,
當時的情況是先交給她兩個杯子,請她確認,
之後我想到她買了兩個杯子,
故拿給她一個她提到的"二手紙袋"
無奈本來的好意卻被反咬一口....
→ fish0307:此外關於退款,由於我沒有提款卡 只能用 140.119.73.95 10/03 15:03
→ fish0307:郵局匯款(附近並無她指定的銀行..) 140.119.73.95 10/0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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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我主動提出願意扣除NT$17轉帳費,讓代買退還NT$133給我,
這是出於盡量不讓代買有損失的本意,而代買也答應了!
到現在,距離原承諾退款時間已將近三天,
代買才又要求除非我提供郵局無摺存款,否則我需負擔匯款手續費NT$30,
此般強迫接受的行為,實在很無言。
既然代買那麼介意,用NT$370或NT$400買到一個破杯子似乎也差不多,
如果多損失NT$30,能讓整件事盡快落幕,那我只好無奈接受了。
您好,此段我已在前文說明,
由於您態度反覆,原答應寄還杯子,之後又反悔...
故造成我無法如期退款
試想,如我如期退款,卻沒收到您所答應寄還的杯子
是否又會造成另外的爭執呢?
且由於我住處付近並無土銀,似無法去土銀"無褶"
詢問您是否有郵局"無褶"是由於我住處付近只有郵局
在我無提款卡的情況下,
只能用郵局"無褶"存款退還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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