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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K把文章都刪除,或修正某些字眼 否則可能已經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 我猜他若有一點點法律常識,會直接提反告 那麼妳的損失會比她還嚴重 網路罵小人還是要有一點技巧喔,保重。 世界上最可憐的事情便是加害者反而因口出惡言先被法律追訴 基本的法律常識大家還是要有喔,大家辛苦了 願代買板的網友們都能順順利利,心想事成~ ※ 引述《kXXXXXXXX》之銘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48.218.49
thomaschion:公然侮辱不會比詐欺罪重啦~不過還是 124.8.72.86 11/01 09:21
thomaschion:不要自找麻煩 124.8.72.86 11/01 09:22
k:請詳見我的文章 18104篇 謝謝^^ 210.64.169.72 11/01 12:31
k:我是沒在怕啦 不過既然各位大大都這麼說 210.64.169.72 11/01 12:36
k:那我就把文章刪了 210.64.169.72 11/01 12:38
k:前4篇文章已經被m 沒辦法刪了 = = 210.64.169.72 11/01 12:42
ACCR:m文還是可以用大E修改文章內容的喔。^^ 114.44.13.139 11/01 18:34
※ 編輯: isaacc 來自: 61.48.218.46 (11/01 23:14)
AnJ:...這篇怎麼不用回信箱的..... 61.228.25.204 11/03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