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商品託買必須確認才是正確的
畢竟買家才是商品的擁有者 對商品的要求與個人觀感這是別人無法預測的
加上廠商對代買的鑑賞期如果有A天 代買運送到台灣要B天 溝通聯絡+時差影響C天
其實託買要在更短的期間內 積極確認商品無誤才是 (A-B-C)
不過這件事情巧就巧在發生的時候 託買不在家 (因為他說他回家看到這件事情)
如果消費者跟廠商都沒有錯?? 很遺憾若廠商有提供退換貨的期限
對廠商而言 期限過了就是過了!!
關於這點 若代買有確認過一次購買東西無誤
以及告知預計何時會到 那也就夠了!!!
因為負責的廠商 就算期限過了也會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負責
這裡的重點就是必須提出讓廠商相信是他們犯錯的證據
2.金錢糾紛需要客觀證據
所以遇到事情一定要留有紀錄
已發生的事情都如此了 何況是正在發生的事情?? (證據可以照實物馬上取得)
代買有提供訂購收據確認無誤 那麼如果託買也提供照片確認無誤的話
不就可以很輕鬆的討論代買確認上的失誤 以及廠商配送錯誤商品的問題嗎?
代買託買應該做到互相信任互相保障 而非完全的相信導致沒有保障
因此當糾紛出現時 提供客觀的證據是非常重要的!!
PS.如果代買所言不假 我覺得代買做的很好了
至少在對方不願意提供客觀證據之前 用自己的信用下去跟廠商澳
澳對了是對託買負責 澳錯了是賠上廠商對自己的信任
又有多少代買是一定要有客觀證據才會幫忙爭取的呢??
(其實這才是互相保障的處理方式吧)
3.代買 = 貿易商 ?
某種程度上 我不反對
有些文章寫遇關稅免補 有些則是匯率較優
其實會經手商品的代買 是可以用遊戲規則包裝一切的
賺多賺少 一般託買不是這麼容易了解其中的內涵(尤其是國際代買)
所以被形容成貿易商 我覺得這種刻板印象倒也不是什麼負面印象!!
不過關鍵是 就算是貿易商
代買也只是經手貿易商品的商人 而非貿易該商品的賣家
因為該商品是受到託買委託才買的 自始自終商品都不屬於代買
所以更不存在所謂的買低賣高
而是按照原本同意的規則與服務費 協助委託人代購罷了
PS.若真有賣家直接成為代買也不是不可能 不過一般有網站的大公司應該是不會
4.兩磅 VS 100元
我不清楚運費怎麼算
不過原PO的意思應該是說 從N磅+兩磅的費用 不需要+100元運費吧
但是代買也是經驗豐富的國際代買 實務經驗應該也很多
如果託買真的知道怎麼省運費的話 建議可以分享給大家囉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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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化文字在爭論的時候多多少少都會有
看看就算了 不要讓自己多看一遍又複習一遍這樣的不愉快
處理事情有處理事情的方法
代買從頭到尾就是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才幫忙買的
我不認為代買會不站在託買人的那一方
不過前提是 因為代買只是經手商品 同時建立起自己對雙方的信用
他也不能毫無理由就跟買賣雙方做出不合理的要求
所以才顯得客觀證據的重要性!!
購買程序之外的所有服務 包含退貨 詢問廠商相關事宜 等等
其實都已經是此次委託之外的服務了
我覺得託買對於這部分 倒是應該心存感謝
而代買對於這部分 也應該有所警惕 為什麼自己的確認步驟沒有留下確切證據??
不過真正的後續
可能也要等到雙方願意一起面對賣家 開始積極處理才會有結果吧
畢竟若有問題 代買只是一個輔助角色 (本質上也是一個消費者)
在合理範圍內幫忙爭取 卻無法為爭取的結果負責
這也是代買的一個角色所能做到的 身為一個消費者代表的權利
希望雙方能夠調整一下心情
共同面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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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處理心情、再處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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