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astasha:辛苦了><140.123.211.134 10/12 12:45
被檢舉人ID:
bbeibbei
檢舉事由:
代買文內從以前到現在都有: 7.給單之前約好的面交地點/時間:
也就是希望託買者可以在來單之前,先約好面交時間 避免之後麻煩
8號來信訂購三面膜,8號給予匯款資料時 順便問11號或12號下午2:00是否方便面交
bbeibbei:告知匯款完成,並希望11號下午"1:00"左右面交
yaokut:因為請人代拿,所以告知目前是2:30面交
bbeibbei:為何時間又變了,因為住的比較遠,希望最晚是2:00面交
《代買者心酸的碎碎念:》
所以~我住的比較近囉 ~"~
面交地點都被認定在我家隔壁,就是了...冏rz
因為覺得我住的近...所以時間幫我提早1個小時可以
因為她住的比較遠...所以我比一開始預計的2:00晚半小時...不行 冏rz
yaokut:因為是請朋友代面交,所以他只有這時間有空,或約平常日
並希望下次可以依照代買內文所寫的:請在給單前約好面交時間
否則,第七點就是白寫的了
以下這句話,才是讓我暴怒的原因
bbeibbei:這是後來新增的吧! => 所以你現在是在指責我說謊囉?
當初第七點是寫郵寄地址,哪來的白寫之說 => 第八點才是"郵寄",是你自己刪除的
如果有我早就填寫了 => 所以你的白單內容,第七點是自創?
最後,說是依照我的格式說的11、12號可面交,才決定請我代買的
然後說: 面交時間都是我在決定,她時間無法配合 所以要求退款
也不認為我跟她是在約時間
因為她跟我討論的時間"似乎"我都無法接受
一開始時間約2:00點再來是2:30
也覺得我是變相的逼她接受面交時間
=> 依照我的格式說的11、12號可面交,才決定請我代買的
請問,這是說給白單不代表要請我代買嗎?除非我時間可以配合?
那給白單,是給心酸的嗎 冏rz
而且,面交時間沒有都是我在決定吧 ~"~
8號給予匯款帳號,同時也告知10月11日(日)或12日(一)下午2:00方便面交
你的匯款通知信中告知已完成匯款,希望11號下午"1:00"左右面交
1點左右的範圍其實蠻廣的 1點左右是1點??分呢? 1:15或是1:30或是1:45呢...
那若是12:45左右 快接近1:00 可以算1:00左右嗎 ^^"
因為你住的比較遠,希望最晚是2:00面交
但我也說了因為是請朋友代為面交
所以方便的時間是10月11日星期日2:30面交 不然就要約平常日
請問,這不算是約時間嗎? 你有你方便的時間 我也有阿
約面交本來就是:告知一個時間點,看對方是否方便,不方便繼續敲定其他時間
不然該如何約時間呢?總不會叫我全天等候面交吧 冏rz
《代買者心酸的碎碎念:》
唉 ~"~
代買不是7-11,24小時營業。
代買不是郵差,不是宅急便,更不是快遞,全年無休,使命必達。
7-11全台灣都還有N個分店
就算是郵差或快遞,全台灣也有N個,大家可以排休假
但代買我也只有一個人
面交時間和地點,也只能選我盡量方便的
不能你方便,我不方便阿 冏rz
就因為雙方的時間都不方便,所以才要喬時間阿,不是嗎?
我知道 你付錢請我代購商品
也知道 你付了約面交的人才須負擔的面交費用10元
我也懂 收了錢就要辦事
但是 不能因為你付了你所謂的:『面交要多付十塊錢』這10元的面交費
就自動把代買者跟郵差或是快遞畫上等號阿 冏rz
代買和郵差或快遞明明就不一樣阿~為什麼就有人覺得是一樣的阿 冏rz
※ 編輯: yaokut 來自: 218.162.73.137 (10/10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