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low (夏天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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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不推] 超級不推非常惡劣的代買akissiva!!
時間Thu Mar 31 08:51:53 2011
不推ID:
akissiva
反推事由:
我就是kenmoto文中所說的S小姐
發文的現在,我終於已經收到akissiva退回的款項
不過從2月底至今一個月交涉的過程
真是耗費心力、很不愉快
而這也是我在代買版中請眾版友代買多年來(恐怕有三、四年或更久)
第一次遇到的不愉快經驗
如kenmoto所言,
代買出國前聯絡的速度很迅速也很有禮貌
在確認收到我的款項後,還詳列了我要代買的商品及基本資料
文末,還叫我要「寬心」,因為他會在2/22將商品帶回來
2/25我未收到商品,去信詢問,
當天我收到akissiva回信,說到從義大利出海關時遇到的難題
以及要我們幾位託買付超重費或等他將商品都賣出後再將錢返還
2/26我回信說,我託他買的價格已是當初我們協議好,
也不是遇到不可抗力之因素,怎能因他個人因素
將超重費用轉嫁託買
「雖然網路上見不到你我,但誠信原則仍應遵守!」
2/28她又回信,再次告訴我只有付超重費及等他將商品賣了再退錢兩種處理方式
3/1我回信,也堅持超重部分應由他自行負責
此外對於為何只有這兩種處理方式,我有了疑惑...
「而現在,您只說有兩種處理方式
我比較難理解的是,為何是照您所說的規則走呢???您有跟我們協商過嗎?」
3/3,我仍未收到回信,於是又去信催促他盡快出面處理
3/5對方來信,告知他這麼久未回信是因為電腦壞了,
無法時常上線
而且對於我3/1的回覆,她也做了回應
他說:「此兩種方式已是經過審慎評估 在能力範圍內提出
如您有其他建議 亦可研議」
3/5我當天回信,依然堅持他得將商品寄給我
等到3/11我沒接到回信,於是詢問律師朋友在法律上能採取什麼行動
(1)到警局報案網路詐欺,申請凍結對方帳戶
(2)寄存證信函
(3)以小額訴訟直接到法院提告
律師朋友建議直接採第三點作法
3/11我寫站內信給akissiva,請他在3/18前出面處理,
不然就直接到法院提告
3/14我將3/11寫的內容寄到她的EMAIL信箱
3/19我發簡訊給她
但....通通音訊全無
這段期間我也與K大聯絡上,謝謝K大一路相挺
我在3/22也確實將跟akissiva交易、溝通的書信內容及匯款資料證明都準備好
就只差寄到台中地方法院
不過婦人之仁,讓我一直抗拒於「寄出」跟「提告」
念及對方並非有意詐騙
因此決定再寫一封信給akissiva
因此我又寫站內信給他,3/24再寄一封至她的EMAIL信箱
但....音訊全無
3/27下午兩三點,我決定直接打電話
第一通,對方通話中
第二通,接通,但對方未接,轉語音信箱,我留言了,也寫了簡訊
第三通,接通,但對方未接,轉語音信箱
簡訊中我請akissiva趕快出面,做一位負責的人
3/28早上6點50分,我早起收EMAIL
終於收到akissiva的回信
告知他已經款項全額退回我的戶頭
終於有了不錯的結果
雖然過程挺不愉快
不過還好都結束了.....
※ 引述《kenmoto (拜託請不要送我花果香XD~)》之銘言:
: 不推ID:
: akissiva
: 反推事由:
: 超級不推薦akissiva這名代買! 代買者主動來信詢問是否需要代買。
: 代買前回覆信件超級快,電話也有接,堅持付足款項不代墊。
: 代買回來之後變了一個人!
: 東西遲了近十天沒有寄來/十天內也沒有完成退款/採購明細遲未寄出
: /超重費用直接轉嫁未與委買者理性溝通
: 所有的資訊和回覆 都是我一催再催、一發再發的簡訊 她才寫email回我!!
: 惡劣至極 即使電腦壞掉 中間十天難道不能發個簡訊告知嗎?
: 此位代買雖然有發通告信告知超重費用 但是超重證明、所有的行李細節未告知
: 在我催促之下,她完全沒有和我確認好,就直接退款,事後再寫採購/退款明細!
: 無任何詢問直接將我多付給她的錢扣掉『她所計算出來的超重費用』
: 無疑硬是把超重費轉嫁給我 Without discuss with me!
: 德國法蘭克福航空限重20公斤 總共超重6公斤,但所有的委買者才5.2公斤。
: 等於她自己本身只負擔0.8公斤的費用。其它全轉嫁給所有委買者。
: 並不是因為加上我們委買者的物品 行李才超重,
: 而是自己的行李已完全過重卻不自知!! 這些明細還是我一直要才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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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akissiva 3/19號的來信說明託運行李26kg,自己的隨身行李13kg,
: 自己出國買的衣皮、皮靴、牛仔褲、襯衫+從台灣帶去的外套.大衣.毛衣
: 等東西穿載在身上約5-10kg,在機場丟了自身保養品等3-5kg)
: 最少加起來20kg+13kg+5kg+3kg 為41kg都是此位代買者行李的重量。
: 她完全不敢事先說明。
: <<也就是即使我們沒有託她代買 她自己的行李早就超重了>>
: <<個人同情她丟掉的物品 但這是她自己的風險評估太糟並不應該全數推給委買者>>
: 另一名代買s小姐,至今未收到akissiva欠她的產品(以上有憑有據)!!
: 所有信件皆有保留 個人將全力協助s小姐討回我們應有的公道!
: 寫反推文前,是否提前三日寄信告知對方並留信件備份?(是/否)
: 是 我早就寫過,她也不理我。已不在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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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6.72.63
推 akakapo:看來妳似乎比kenmoto幸運一點點。結果代買 220.135.247.64 03/31 15:06
→ akakapo:有把超重費"還"給kenmoto嗎? 220.135.247.64 03/31 15:06
推 kenmoto:當然是沒有啊 她直接寄來給我錢也直接扣掉118.166.208.108 04/01 10:47
→ kenmoto:哪來的協商啊~118.166.208.108 04/01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