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mdsLancelot::) 好險你有看到我解釋... 推 61.59.44.77 05/11
我好像弄錯你的重點了
真是抱歉
※ 引述《AmdsLancelot (不太行)》之銘言:
: ※ 引述《BGrap (剛剛誰叫我)》之銘言:
: : 跳舞的人有什麼不對嗎
: : 他們到底是哪裡礙到聽音樂的人了
: 我完全沒有那個意思...
: 你真的誤會了.......^^"
: 我的意思原本是...
: Hip-Hop在台灣推廣了這麼久
: 大家都差不多知道Hip-Hop大部分玩得就是Street Dance,MC,DJ,Graffiti這些
: 而有關"流行音樂獎項入圍名單"的片頭 也是採用dancer跳Hip-Hop的形象
: 照理來說Hip-Hop在台灣的流行文化裡應該佔有一席之地
: 結果呢? 搖滾有搖滾的獎項
: "Hip-Hop的音樂"在台灣的音樂市場裡幾乎完全不見蹤影...
: 卻得了一個"最佳作詞"的獎
: 換句話來說音樂的部分完全被否定掉了
: 聽國外的作品聽久了,還是會忍不住就想到國內的情形
: 講不清楚害大家誤會...不好意思...^^"
: : 台灣hiphop饒舌歌手在台灣的形象不夠鮮明也是事實
: : 雖然我也不喜歡別人一看到我就問我是不是跳舞的
: : 不過舞是hiphop裡一個極重要的元素也是不可否認的啊
: : 如果真的要強調跳舞跟聽音樂是兩回事的話
: : 那是不是要說
: : "hiphop的畫面裡出現塗鴉的字也會激怒到聽音樂的人
: : 因為塗鴉跟聽音樂是兩碼子事"
: : 跳舞的人比較帥是無可厚非的事實啊
: : 大家會崇拜他們
: : 進而以他們來當hiphop的表徵也是沒辦法的事
: : 把他拿來當片頭
: : 是因為跳舞本來就是給人視覺上的的東西
: : 台灣饒舌歌手站在台上
: : 哪一天帥了起來
: : 才是真正台灣hiphop的成功
: : 要這樣說的話
: : 那hiphop真的在台灣成功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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