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kucy (承先啟後)》之銘言:
: 想請 MRZ 小組長為大家詳細說明原始提案中認為用罰金取代水桶可帶來的好處,
: 目前尚未看到,覺得疑惑,
: 不清楚新制草案的實驗動機&與現行做法之間的利弊比較如何。
: 還請 MRZ 小組長為大家解說。
: 謝謝。
很高興您提出這樣的問題.
簡單來說,原先的構想是:
1, 建立一個單純明確的等價交換制度,會讓版友們比較願意接受被水桶的判決,
不會在被水桶之後就直接上訴小組長.
2, 原本是直接計算P幣,並且上訴也須先繳納行政規費,版友若上訴失敗更要
賠款給被告的版主,不過群組長將P幣全部改成"貢獻點數".
3, 現行取消水桶的做法不外乎要求被處分者公開道歉或寫悔過書,
但公開道歉或寫悔過書要如何展現"誠意"也很容易流於版主個人的自由心證.
倘若版主就是刻意不接受,到時候版友決定上訴到小組長,小組長豈不容易陷
入兩面不是人的狀態?因此完全採用新制的話,應該可以解決此類問題.
4, 此外,很多被水桶的主要原因是版友在貼文或推文內容中對其他版友的人身攻擊,
那麼讓他先繳罰款,再把罰款轉作被人身攻擊者的賠償金,也是一種適當的等價交換.
簡單來說,就是讓大家能更簡單的處理訟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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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Bush, Saddam Hussein, Soviet Union No More.
Clintion, Lewinsky, Titanic Mania, Bill Gates gets a Pie.
Job strikes back, StarWars show again, Lord of Rings Trio.
Other Bush, Osama, Ipod, Microsoft owns the world!
World Trade Center blow away, what else do I have to say?
We didn't start the fire! It was always burning since the world's been tu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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