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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廣告中一句「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標語,不但傳頌多年 ,成為廣告界的經典之作,同時也變成社會流行語。共同分享美好的滋 味,是生命中難能可貴的經驗。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幸福。分享的雙方 ,必須要有相同的慧心,才能體驗出內心感受,共鳴出意在言外的真情 滋味。當我年紀還很小的時候,由於家境不是很寬裕,除非逢年過節, 不是每天都有機會吃大魚大肉。父母雖不是嚴格管教子女,我們手足間 倒也懂得互愛互讓。有一個尋常日子的傍晚,餐桌上竟意外出現一條魚 ,還沒正式上桌吃飯,姊弟間就開始研究如何瓜分那條魚,才能教全家 人吃得盡興。不解世事的我,好奇地問大姊:「如果一家人每個人都愛 吃魚,真是很麻煩,要分來分去,而且大家都吃得不多。最好是有人喜 歡吃魚、不愛吃肉,有人不吃魚,只吃肉。」大姊年齡稍長,比較懂事 ,她立刻發表更高明的見解:「才不咧!喜歡吃魚的人聚在一起,共同 品嚐一條魚的滋味,彼此分享美食的感受,人生才有意義。如果,只喜 歡吃魚不吃肉的人、和只喜歡吃肉不吃魚的人,生活在同一屋簷下,一 定會很痛苦。他們各吃各的,卻無法共同體驗對方內心的感受,十分寂 寞。」那年,我大概只有小學三年級左右的程度,大姊的年紀恐怕也只 剛上國中,童言童語的我們,講了一段沒痛沒癢的對話,卻讓我在一、 二十幾年以後的生命經驗中,一一印證了其中的道理。再三玩味,便覺 得人生中「分享」的經驗,實在美好。無論青菜蘿蔔、或吃魚吃肉,最 可貴的其實是共同的感受。 俊宏學長說:「我覺得我們一起打球也是要有共同的感受。」 我也是這麼覺得啊!「分享」的感覺是很棒的啊! -- 喜有兩眼明,廣交益友; 恨無十年暇,盡讀奇書。 ~清 包世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41.140 ※ 編輯: Mrxxx 來自: 140.112.241.140 (04/23 02:42)
BigBen:有人吃素嗎?喔喔,那就無法和R分享了!!! 推 61.230.80.221 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