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igBen:有人吃素嗎?喔喔,那就無法和R分享了!!! 推 61.230.80.221 04/23
咖啡廣告中一句「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標語,不但傳頌多年
,成為廣告界的經典之作,同時也變成社會流行語。共同分享美好的滋
味,是生命中難能可貴的經驗。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幸福。分享的雙方
,必須要有相同的慧心,才能體驗出內心感受,共鳴出意在言外的真情
滋味。當我年紀還很小的時候,由於家境不是很寬裕,除非逢年過節,
不是每天都有機會吃大魚大肉。父母雖不是嚴格管教子女,我們手足間
倒也懂得互愛互讓。有一個尋常日子的傍晚,餐桌上竟意外出現一條魚
,還沒正式上桌吃飯,姊弟間就開始研究如何瓜分那條魚,才能教全家
人吃得盡興。不解世事的我,好奇地問大姊:「如果一家人每個人都愛
吃魚,真是很麻煩,要分來分去,而且大家都吃得不多。最好是有人喜
歡吃魚、不愛吃肉,有人不吃魚,只吃肉。」大姊年齡稍長,比較懂事
,她立刻發表更高明的見解:「才不咧!喜歡吃魚的人聚在一起,共同
品嚐一條魚的滋味,彼此分享美食的感受,人生才有意義。如果,只喜
歡吃魚不吃肉的人、和只喜歡吃肉不吃魚的人,生活在同一屋簷下,一
定會很痛苦。他們各吃各的,卻無法共同體驗對方內心的感受,十分寂
寞。」那年,我大概只有小學三年級左右的程度,大姊的年紀恐怕也只
剛上國中,童言童語的我們,講了一段沒痛沒癢的對話,卻讓我在一、
二十幾年以後的生命經驗中,一一印證了其中的道理。再三玩味,便覺
得人生中「分享」的經驗,實在美好。無論青菜蘿蔔、或吃魚吃肉,最
可貴的其實是共同的感受。
俊宏學長說:「我覺得我們一起打球也是要有共同的感受。」
我也是這麼覺得啊!「分享」的感覺是很棒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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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有兩眼明,廣交益友;
恨無十年暇,盡讀奇書。
~清 包世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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