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在修憲後的職權改變?誰能監督總統?彈劾總統的權利在哪一院?決定權?
國大代表在五修後的產生方式改變?
緊急命令法在憲法原文和增修中的差異?
立委和國大的言論免責權?立委的「文件調閱權」。
監察院沒有懲處權,只能「促其改善」
聯考是由大考中心負責,不是由考試院。
集會遊行法可主張分裂國土和共產主義。
我國的人權在憲法規定中有何不足?為什麼大家都說中華民國「人權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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