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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常看到有人有這個疑惑 我們自己出國前也搞不清楚 就特別以個人經驗專文說明一下 一般必須帶到國外用的重要文件 大概就是出生證明、畢業證書、結婚證書 其他文件就看你個人到荷蘭的目的或公司學校要求 這些文件要在國外產生效力 就得在台灣先經過公證、驗證、認證三道程序 公證就是法院或公證人公證 證明你的文件是真的 驗證則是外交部領事局驗證 檢驗這文件確實在台灣具有法律效力 認證是荷蘭台北辦事處辨認 附上一張荷蘭文的說明 表示你的文件真實且具台灣法律效力 重點當然是最後一道認證 到荷蘭該文件才會被承認 荷蘭官員只看最後附上的那荷蘭文說明 這麼說來文件應該也可以不用翻譯不是嗎? 錯!一定要翻成英文 不然到認證程序時,辦事處官員會以看不懂為由打回票 或者給你一張不知所云的荷蘭文說明 到荷蘭才發現上面寫的是不確定你的文件真假 那就欲哭無淚了 三個程序的手續費約為750+400+1000=2150 新台幣(每份) 不是只有荷蘭這麼龜毛,國外要辨認你的文件真假只能這麼做 而且別忘了,當你在荷蘭學成歸國,或者有任何文件需帶回台灣證明的話 也一樣要由荷蘭外交部證明+台北荷蘭辦事處認證喔! 比台灣少一項法院程序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210.1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