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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學長 請問概念上有沒有過失加工自殺這種東西? 例如行為人因過失致一個同意自殺的被害人於死 還是說在這種情形 依體系解釋結果 二百七十六條包含了二百七十一條至二百七十五條的過失犯 故此時仍以過失致死論? -- 例え星の列びが 変わるほど、時を隔てても  必ず、君に逢いに行くよ......                 ~久遠の絆よ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1 > -------------------------------------------------------------------------- < 作者: pigdog (pigdog) 看板: HolySee 標題: Re: [問題] 加工自殺罪 時間: Sun Jun 25 00:19:51 2006 ※ 引述《rhchao (天叢雲)》之銘言: : 老師&學長 : 請問概念上有沒有過失加工自殺這種東西? : 例如行為人因過失致一個同意自殺的被害人於死 : 還是說在這種情形 : 依體系解釋結果 : 二百七十六條包含了二百七十一條至二百七十五條的過失犯 : 故此時仍以過失致死論? 你學的是哪一門的系統解釋? 殺害尊親屬、傷害尊親屬與義憤殺人、義憤傷人時的系統解釋, 有其特殊的目的,而且是往謙抑方向解釋。 而你所說的系統解釋則是恣意地擴張處罰範疇,甚至違背罪刑法定主義 的解釋。 於過失致死的案例中,行為人是否有同意一事,根本沒有法律上的效果。 只有在殺人的案例中,因有(故意的)加功自殺罪的規定,所以是否有同意存在, 以及行為人是否認識到同意等情事才會有法律上的意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29 > -------------------------------------------------------------------------- < 作者: natuerlich (照水驚非曩歲人) 看板: HolySee 標題: Re: [問題] 加工自殺罪 時間: Sun Jun 25 02:36:18 2006 ※ 引述《pigdog (pigdog)》之銘言: : 於過失致死的案例中,行為人是否有同意一事,根本沒有法律上的效果。 有一個跟這個案例比較有關的法律問題是:如果在過失行為的情況下, 可不可以基於被害人事前的同意而阻卻不法(不管是阻卻構成要件還是 阻卻違法),基本上案例類型可以分成二種來看,第一種是結果只發生 到過失傷害的程度,基本上在德國實務和學說上的一般看法認為同意可 以阻過失傷害的不法,特別是在那種明明知道朋友酒醉駕車,還一定要 坐上去的案例裏面,通常如果可以肯定被害人已經明知其風險而仍然同 意時,阻卻不法的效果都會發生;真正有問題的案例是法益侵害已經發 展到過失致死的情況,這時候就會面對實際上的二難,一方面被害人( 在已經肯定其確實認定到致死風險的情況下)自己就是硬要擔負風險行 為,另一方面如果肯定被害人可以同意過失致死,那麼學說上會導致死 亡可以透過同意阻卻的效果,也就因為這二個因的關係,德國實務上一 直無法取得完全確定的共識。早期帝國法院傾向於否定,但是在五、六 十年代以後,同意得否阻卻過失致死不法的效果開始趨向於肯定,但透 過嚴格的要件限制其適用的情況。 不過有意思的是,學說上也有很多肯定被害人同意阻卻過失致死不法的 看法,包括偉大的Roxin用客觀歸責的方法排除構成要件該當,但是這些 支持除罪化(排除不法)的人,居然是我們常常認為屬於行為無價值論 的學者,最典型的就是被稱為納粹刑法理論旗手的Schaffstein,他直接 的論點就認為,排除不法的理由在於行為無價值的否定,因此當被害人 已然認識其自我行為的風險(重點就是這二個字啦!不用實害喔)的情 況下,該風險無論是否發展為實害,在風險認識歷程中所發生的法益危 險或是實害,行為人都可以基於被害人同意而阻卻違法。換言之,某程 度上我們所理解的行為無價值論在這種案例中支持除罪,但早期結果無 價值論反而不支持除罪。當然我們可以很快地反應說:這是權力操作的 手段,透過類似形塑自白的手法來製造被害人的同意,但是表現在實務 上直接的結果就是行為無價值論居然是另一種形式層次的謙抑,縱然其 內部對被害人形塑同意的手法是為了所謂促進社會進步(例如常見的新 藥測試案例)。 -- 日日深杯酒滿 朝朝小圃花開 自歌自舞自開懷 且喜無拘無礙 青史幾番春夢 紅塵多少奇才ꄊ 不須計較與安排 領取而今現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4.178.115.216
rhchao:謝謝學長。不過酒罪駕車的例子,我記得老師是說被害人只同 06/25 12:12
rhchao:意讓行為人"載"他而沒同意讓行為人"宰"了他,所以此處仍會 06/25 12:14
rhchao:成罪 06/25 12:15
> -------------------------------------------------------------------------- < 作者: rhchao (天叢雲) 看板: HolySee 標題: Re: [問題] 加工自殺罪 時間: Sun Jun 25 12:12:20 2006 ※ 引述《pigdog (pigdog)》之銘言: : ※ 引述《rhchao (天叢雲)》之銘言: : : 老師&學長 : : 請問概念上有沒有過失加工自殺這種東西? : : 例如行為人因過失致一個同意自殺的被害人於死 : : 還是說在這種情形 : : 依體系解釋結果 : : 二百七十六條包含了二百七十一條至二百七十五條的過失犯 : : 故此時仍以過失致死論? : 你學的是哪一門的系統解釋? : 殺害尊親屬、傷害尊親屬與義憤殺人、義憤傷人時的系統解釋, : 有其特殊的目的,而且是往謙抑方向解釋。 : 而你所說的系統解釋則是恣意地擴張處罰範疇,甚至違背罪刑法定主義 : 的解釋。 : 於過失致死的案例中,行為人是否有同意一事,根本沒有法律上的效果。 : 只有在殺人的案例中,因有(故意的)加功自殺罪的規定,所以是否有同意存在, : 以及行為人是否認識到同意等情事才會有法律上的意義。 大致上了解了 謝謝老師 不過我有一個地方不懂...... 過失殺了尊親屬、生母過失殺了嬰兒等 不是也是一種過失致人於死嗎? 爲什麼會擴張處罰到呢? -- 例え星の列びが 変わるほど、時を隔てても  必ず、君に逢いに行くよ......                 ~久遠の絆よ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1 > -------------------------------------------------------------------------- < 作者: pigdog (pigdog) 看板: HolySee 標題: Re: [問題] 加工自殺罪 時間: Sun Jun 25 13:20:40 2006 ※ 引述《rhchao (天叢雲)》之銘言: : ※ 引述《pigdog (pigdog)》之銘言: : : 你學的是哪一門的系統解釋? : : 殺害尊親屬、傷害尊親屬與義憤殺人、義憤傷人時的系統解釋, : : 有其特殊的目的,而且是往謙抑方向解釋。 : : 而你所說的系統解釋則是恣意地擴張處罰範疇,甚至違背罪刑法定主義 : : 的解釋。 : : 於過失致死的案例中,行為人是否有同意一事,根本沒有法律上的效果。 : : 只有在殺人的案例中,因有(故意的)加功自殺罪的規定,所以是否有同意存在, : : 以及行為人是否認識到同意等情事才會有法律上的意義。 : 大致上了解了 : 謝謝老師 : 不過我有一個地方不懂...... : 過失殺了尊親屬、生母過失殺了嬰兒等 : 不是也是一種過失致人於死嗎? : 爲什麼會擴張處罰到呢? 沒有過失致尊親死亡罪。 沒有生母過失致嬰兒死亡罪。 這些都是過失致死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29 > -------------------------------------------------------------------------- < 作者: rhchao (天叢雲) 看板: HolySee 標題: Re: [問題] 加工自殺罪 時間: Sun Jun 25 14:40:35 2006 ※ 引述《pigdog (pigdog)》之銘言: : ※ 引述《rhchao (天叢雲)》之銘言: : : 大致上了解了 : : 謝謝老師 : : 不過我有一個地方不懂...... : : 過失殺了尊親屬、生母過失殺了嬰兒等 : : 不是也是一種過失致人於死嗎? : : 爲什麼會擴張處罰到呢? : 沒有過失致尊親死亡罪。 : 沒有生母過失致嬰兒死亡罪。 : 這些都是過失致死罪。 所以說老師 我犯的錯誤是在於即使我最後都將這些行為論為過失致死而以二七六處斷 但照那種解釋方法會在推論過程中發明原本不存在的罪名 進而破壞了罪刑法定主義 老師是這個意思吧? -- 例え星の列びが 変わるほど、時を隔てても  必ず、君に逢いに行くよ......                 ~久遠の絆よ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1
yu32235:應該不是罪名的問題吧 而是因為在沒有認識的過失情況下 06/29 21:15
yu32235:那些特殊的法益根本不會受到侵害 沒有特別去適用的必要 06/29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