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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不知道在這邊發問適不適當 如果不適當麻煩告知 會自D 我是今年大一修李老師刑總的學生 想問一下 區分違法身份的方式是: 是否有與普通狀況下較多出來的法益侵害 區分責任身份的方法是: 是否對當事人的身份有較高的不犯罪期待可能性 大概是這樣嗎?? 那今天一個法條或是狀況下來 兩者都有解釋的可能 那我該如何判斷呢? 它們兩者必定是二分法的狀況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70
yuda:問得很好,切中要害,不會被刪啦 04/17 00:22
pigdog:到考試的時候,才問?是身分不是身份。不是多出來,而是 04/17 03:16
pigdog:不管是不是多出來,重點在於只有他才能侵害的法益。 04/17 03:17
pigdog:請多利用教學助理,他們的薪水是從你們的學費中湊出來的。 04/17 03:18
VictorFan:前面有討論串 這個問題是每屆都會出現的月經文了 XD 04/17 14:41
VictorFan:一樓的當時也發表了諸多意見阿 哈哈~~ 04/17 14:41
kent2001:這問題真是每年都來,但是之後大家就不上版問了。 04/17 17:39
writ:因為現在有TA課與ceiba介面了 04/19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