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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所皆知,切腹自殺是日本武士的傳統,倘若現在某甲 欲切腹自殺,並請某乙為其介錯,某乙慨然應允,並於某甲 切腹後為其介錯。若以台灣法而言,某乙應負如何之責?若 以日本法而言,某乙應負如何之責? -- 我只是好奇日本現代法律是否和傳統精神有相衝突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111
avocet:請問什麼是'介錯'啊? 140.112.25.196 07/27
Estel:切腹不會立即死亡 要有旁人砍其頭協助儘早解脫 218.160.86.75 07/27
Estel:謂之"介錯" 218.160.86.75 07/27
chemcat:老師上課似乎有講過...140.112.252.246 07/27
chemcat:被害人自己自殺並沒死 在台灣似乎是殺人既遂140.112.252.246 07/27
chemcat:(不確定所以用推的^^")140.112.252.246 07/27
sund:介錯=介入的異常因果關係所造成的因果歷程錯誤 XD 218.34.198.85 07/27
TMWSTW:呃,不就是275條一項,受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140.112.214.136 07/27
TMWSTW:275條本來就沒說一定要自己殺自己啊?140.112.214.136 07/27
LeonYo:其實我的重點問題是後面那一個@@140.112.214.111 07/27
pigdog:於刑法領域,傳統文化怎麼能強過近現代的理性? 140.112.5.29 09/12
pigdog:介錯之人成立同意殺人罪。 140.112.5.29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