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hare (小胖)
看板HolySee
標題[問題] 業務過失傷害與一般過失傷害之區別
時間Tue Oct 25 23:16:30 2005
我是大一財法的孩子
想請老師解解惑
我爸爸是從事水電工程的工作
今年六月時騎機車與一名騎腳踏車的婦人發生擦撞意外
對方受傷住院
由於和解的賠償金屢次談不攏
因此對方提出"業務過失傷害"的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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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過失傷害"的話我可以理解
但"業務過失傷害"就讓我十分疑惑
第一
我爸爸非因從事水電工程而造成對方的傷害
第二
我爸騎的車也不是公司車(聽說騎公司車的話一定要告業務過失讓公司連帶賠償)
實在難以理解為何會被告"業務過失傷害"
最後是開偵查庭的前一天和解掉
所以沒機會直接看法官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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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我開學典禮的時候就有向老師問過只是聽不太懂
老師似乎回答我說:開車也是一種專業行為
所以也應付出高於一般情形的注意力
可是剛剛讀到王澤鑑老師民總裡頭的案例<p17>:
酒醉駕車撞傷人~~駕駛人在刑法上觸犯了過失傷害罪
因此又讓我迷惑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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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9.1.98
推 pigdog:你聽錯了。等大二下上刑分你就會懂。 10/26 14:58
推 ishare:那學長寫的那一串要不要從我的腦袋洗掉 10/26 19:18
推 Okawa:實務見解大概會說 水電工是主要業務 騎機車是附隨業務吧 10/27 00:03
推 Okawa:就像開小貨車的菜販 賣菜是主要業務 開車是附隨業務 10/27 00:07
推 pigdog:不用洗掉,那是對我國現行實務見解的非難。 10/27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