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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考試的緣故,小弟要幫系上同學人定7/13、14 31人的房間 為了讓同學有一個較好的休息場所以便應付考試 同時為避免考試當天有人睡過頭,所以要求飯店把房間都排在一起 身為負責飯店的人 小弟我早早2、3月就已經向飯店定房 並要求給我帳號可以付訂金 但是服務人員卻說 ”入住前一個月會打電話通知匯款” 就覺得相當奇怪 一般飯店都會先要求付訂金 以利作業 他們卻要到這麼晚才要顧客會訂金 肯定有鬼 為了安心,我也預先打了多次電話和他們確認住宿的房型 一開始要求都是四人房被拒絕了,說大部分都是雙人房 後來再打過去詢問,說是一間四人房 其餘皆是雙人房  可能是一大床或兩小床不一定 想說算了,飯店好安排就好 就通知所有同學要分配房型、找室友 果然 到了一個月的時候卻遲遲未來電給我匯款帳號 10幾天前才告知我 要我給他們入住人員名單(第一次遇到住飯店還要先給名單的) 並且傳真給他們,說是要確認沒有顧客重複登記(好 那就算了) 也的確給我匯款帳號 傳真好名單給他們確認後  因我弄丟他給我的帳號 所以又打電話去詢問(這次是男服務人員接的) 他”再次”要我等等,他們會打電話通知我匯款 好!我等 看你要客人等到什麼時候 到了接近十天的時候,原本接電話那位小姐打過來了 ”先生,不好意思 我們只能給您11間雙人房及一間四人房、一間五人房 請問這樣你們可以接受嗎” 廢話!當然是不行阿 我提早這麼多個月先訂房  當然是要確認有房間住 並且是指定的房型 當初說好有哪些房間 就應該給哪些房 請問哪家飯店有權這樣擅改訂房契約!?? 當下本人即表達我的不滿,並且表示當初是我們先定房,先前說好就應該照辦 豈知,這位小姐,雖然口氣緩和 竟然說:”可是先生你們還沒付訂金阿!” 說得好像沒付訂金是我的錯一樣,明明是飯店要求我不要先付 現在反而用這詞來擅改契約 因為當時趕著回家 所以就請他跟我們系代聯絡 事後返校 才知 飯店說換成12間雙人房 1間三人房 1間四人房 又在跟飯店聯絡 小姐又一副很委屈的口氣要我幫忙協調 勉強的跟同學說明之後 要有3人住同一間 但是後來也有同學表達不滿 =========法律常識分隔線========== 問過法律系的同學得知 就算是口頭上的約定也算是訂定契約 更何況飯店方面已有紀錄、查通聯一定有紀錄 飯店無權擅自更改契約內容 更無權不讓訂房的顧客入住 ========================== 所以要求飯店應給予補償 接線小姐盧了很久 而且他又不能決定 要求轉給他們主管 又說他下班了 只好請他轉告”主管” 明天打給我 隔天 和他們把顧客的話當屁的習慣一樣 是原本那位小姐打過來的 只說3人房從3200降到3000 (原先他跟我們系代說得是 3人房本來就是3千 等我回來後又改口) 想說算了 我們也不在意這點錢 只是想看看飯店的誠意而已 (誠意還真一點點 要是國外的飯店房型不對的話 還會主動升級) 以上這些也就罷了 13號入住 房間約6~10樓 每層樓2~3間....和原先說得集中住完全不一樣  通常顧客的需求都會記錄下來吧 連這都無法做到 房間格局、床的舒適度挺不錯 衛浴設備也做到乾濕分離 沐浴乳、洗髮乳品質也不錯 而且還有一面大窗可以看到下面的廣場 傍晚時看得到漂亮的夕陽 room service做的不錯 ====可惜飯店服務人員的素質亟待提昇==== 為了能準時到達考場 也是先和飯店確認代叫計程車 櫃台小姐也說ok 就告知他計程車幾點有幾輛要在何處等 她說要先跟計程車行確認 再打給我 後來說 ”要我明天早飯時 跟早班的櫃台人員講 請他訂”??? 這不是飯店應該交接下去的嗎?為何是顧客還要早上再跟櫃台講 而且隔天早上早飯前提早跟櫃台說了 那位先生還一副不明究理的樣子 照理說昨天跟妳們小姐說了 應該要交接給下一班吧 好不容易講好了 吃完早餐到了約定的時間 去約定的地點 很好 一輛計程車也沒有!!(怒) 打電話去飯店詢問也花了一堆時間 之後同學們乾脆自己攔車 事後我們也不想追問計程車到底跑去哪了 =======結論=========== 中信商務會館的服務態度不錯 服務品質低劣 住宿品質優 但是不值這個價錢 雙人房2000/晚 四人房3200/晚 三人房3000/晚 希望飯店能加強服務人員素質 避免拖延顧客時間 盡早辦理訂房手續 否則為了後來的顧客 先訂房的人還要被迫更改房型 一點保障也沒有 補償也如此隨便 根本不像連鎖飯店應有的品質、服務 希望大家如果要入住這家 應再三考慮 飯店人員如看到此文章 如有不平 請與我聯絡 我就是訂房的那位江先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46.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