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
這篇是要講 冤有頭債有主
當初規畫時 有沒有各方意見的討論
沒有就照著自己的想法(即使是多數人的想法)來做
或許事情不會如當初想的那麼簡單.
社會是多元的 我同意"不是住的久就是你的"這種論調
但這句話或許同樣可以想成 那大家是否在思考時多聽聽其他的聲音 試著去瞭解
畢竟 "不是住的久就是你的 同理 也不是住的久就是我的"
那現在問題來了,我同意或許到了現在,似乎只有樂生拆才是解決的辦法
但是:
1.或許我們仍然不該放棄找尋其他解的可能
2.當初主事的各部會粗糙的決策所導致的錯誤,不能讓各部會就此逃掉不用負責
(說白話,就是搞到今天,大家都幹樂生,別忘了或許真正債主大家都忽略了,
這或許是原po想指的要點)
總之,我想A大想講的是責任問題,其實也沒講到要不要拆樂生,
大家聽聽瞭解瞭解,或許是個思考的方向。
----以下補充 沒時間就不用看----
1.或許雙贏的解很難,但不代表沒有必要去追尋,
找尋雙贏的地一步,或許應該從瞭解不同聲音,並給予尊重開始。
2.時間的問題,不要隨著時間流過,就忘了當初出包的人應該負有責任,
否則,就變成頭過身就過,上一代挖坑給下一代跳的情況。
※ 引述《ahpla (sun of beach)》之銘言:
: 簡短發言 免得被按end
: 俗話說的好
: 冤有頭 債有主
: 操縱整個事件的是相關單位 再由媒體報導出來 讓新莊市民與樂生對立
: 樂生----幹----> 捷運相關單位 -----都是樂生的錯----> 新莊市民 ---幹---> 樂生
: 責任真的是這樣嗎 ? 浮上檯面後 媒體的角度是從捷運局之後去報導的
: 就市民的角度 被引導直接去幹爭取樂生權益的人 這是不對的
: 樂生----幹(你把我家強行拆掉 我老人家哪住的習慣那種大樓阿)---->捷運相關單位
: 市民----幹(規劃路線到別人住的地方 我每天塞車要死 生意很差)---->捷運相關單位
: 現在都不是捷運局的錯 他們已經成功把焦點轉移到樂生
: 多數人輿論的壓力 本應該施給捷運局的 轉嫁到樂生
: 人民真容易被操弄
: 真正的敵人是當初規劃路線的人 請不要搞錯
: 原本住在哪裡的人一點錯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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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活的快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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