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ddc62 (多笨多健康)
看板HsinChuang
標題Re: [閒聊] 關於營利事件
時間Sat Dec 5 23:02:42 2009
曾經擔任過幾次主購及不負責任的團員
對於 PTT上所謂不能營利的規則,野人獻曝說明一下自己的感覺:
1.訂價就是訂價,不能加價
2.未買的東西可以"合理"加上代買費用或者"車資"、"電話"等相關直、間接物品的費用
3.已經買的東西就只能列入二手,了不起就依照原價賣
所以個人猜測版主的規則應該是如此:
1.東西已經買了,就只能是二手,售價一定只能<=訂價,而且不能加上雜費
2.未買的東西:
2.1 物品訂價(購買價格)99,可以直接收100嗎? 不行 因為價格>=訂價
2.2 物品訂價(購買價格)99,可以加上雜費嗎 ? 可以 雜費可以說是油錢
/手機連絡/等等的"分攤",至於分攤的金額則依合理而定
2.3 物品價格(購買價格)99,可以加上代買費用嗎 ? 新莊版目前似乎沒有
完全禁止代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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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感覺目前討論的問題點:
1.已經買了想轉讓 <-----應該很明顯就是二手物品,請把轉讓價格<=訂價
2.還沒有買,幫忙代購 <-----不能把價格往上調,但是可以合理的加上買方要
合理分攤的費用
如果只是把價格往上加,那當然會被視為營利行為
所以個人認為:
( O ) COSTCO 代買巧克力 訂價395 另每組需分攤3元油費+2元代買聯絡電話費
如果隔天才拿能來,酌收5元/日的冷藏費用
( X ) COSTCO 代買巧克力 訂價395 就直接訂為400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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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價而沽
有人要沽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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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95.38
推 smaljohn:這篇文章的原po不舒服的地方其實不是這兩點 12/05 23:09
→ mddc62:我瞭解....至於執法的執行面個人也是接受"直接"說明的執法 12/05 23:11
→ mddc62:這樣對於團體運作真的比較好 12/05 23:12
推 blacklady:我覺得若是理性這樣講,告訴我哪裡漏寫,我真的很能接受 12/05 23:18
→ lidj:一開始最好是沒有人理性跟你這樣講...過文章都被刪了 12/05 23:20
推 hn2006:推這篇!! 12/05 23:22
→ blacklady:像lidj就是個反證,像這樣的推文方式就容易帶來紛爭~ 12/05 23:34
→ lidj:也要看blacklady當初那幾篇被刪掉的的文章是否容易帶來紛爭阿 12/05 23:35
→ miyizi:誰是紛爭來源?我笑了~ 12/05 23:43
→ rosewitch:樓上的,就你和樓上的啊,之前我好像樓上講話也沒頭沒腦 12/05 23:57
推 undeadfish:原PO沒放照片怎麼沽阿XD 12/06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