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si (印璽)
看板HsinChuang
標題[解釋] 樂生系列文判決
時間Mon Mar 12 20:36:0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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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行就是我判決樂生系列文的感覺。
各 位 板 眾 ~ ! ~ !
我這代理板主最主要的任務,就是補選出板眾心目中的板主人選,
這就是我應徵代理板主最主要的目的。
當我看見樂生系列文時,心裡真的是"high"了,不過,是"害"了..
當然在我應徵板主時,我也早有心理準備要接受樂生系列的挑戰,
只是我不知道,怎麼會在我沒上任時就發生啊~〒△〒
我仔細想過,問題應該出在我。
我在第一次應徵板主#6902和政見#7220推文中都有提到樂生議題,
我也很直接說明了我是贊成開放樂生議案討論的。
在鄉親的支持下我暫時有代理板主的身分,因此有板友就誤以為新板主上任,
樂生議案就此全面開放,所以才造就今天這種局面。
很抱歉我誤導了部分板眾,更抱歉的是,在我尚未取得代理板主一職時,
板上出現樂生系列文,而我卻因故到台東比賽無法第一時間處理,這是我的失職。
在這裡跟板胞們說聲抱歉..<(_ _)>
我感謝newder在#7278發文說明,因此我決定採用法律上"不溯及既往"原則。
不溯及既往原則,在新板規尚未通過時,一切以舊有板規為基準,
新板規通過成立後,舊有之違規行為皆不列入處份行為。
因此在判決書裡,多以"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做終結。
雖然全案以不起訴任何人做終結,但這份資料會傳遞給新任板主,
讓新任板主有個資料可以適用,新任版主要不要接受適用我不知道,
若是新任板主不承認這項資料,我也可以接受:)
代理板主Insi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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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太遙遠,就連瞬間都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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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1.166.237
→ ShinyaNakano:我有一點小小的意見,用「判決」好像不太適合 03/13 07:38
→ ShinyaNakano:只是個人看法啦!「處分」好像會來的精確點 03/13 07:41
→ Insi:感謝你的意見:) 03/13 08:02
→ EMU586:我以為我來到台北地方法院ptt新莊板分院 03/13 10:32
推 vivieen:還滿酷的啊 03/13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