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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大家的觀念 好像都處於"幫人急救=入獄、定讞" 有人說"好像"做CPR就被告 我是還蠻想知道是哪一案件的 我真的沒聽說過 也許有一件案件可能大家會被搞混的 台北市中興診醫院助理研究員替病危的患者施行 "高級心臟救命術"急救 後來有救回病人 但卻因未具醫師資格替人急救而違反醫師法 遭函送偵辦,檢察官考量當時情況危急及救人動機 決定給予緩起訴處分結案,須繳納5萬元罰金。 這裡我要強調的是高級心臟救命術跟我們所認知的CPR 是不一樣的技術 高級心臟救命術(ACLS)是一種侵入性的治療 就像這次車禍的患者 我們幫他打點滴並且注射Bosmin(俗稱的強心針) 就算是我們消防隊 也是必須考到"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 才能施行的技術 而那位助理研究員沒有醫師的醫囑下施行 理應是該受罰 施行CPR是一種急救行為 一般人在正確的情況下施行正確的急救術(例如:CPR) 在醫師法第二十八條下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 械沒收之。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四、臨時施行急救。 依刑法總則第24條下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 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 在這兩條的保護下 你施行的CPR當然不會有罪 施行CPR 不會跟你有沒有證照有關係 誰說沒證照就不能做CPR的 那政府推行的全民CPR不就是自打嘴巴嗎 除非你施行錯誤的CPR 希望有解決對CPR有疑惑的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89.71
myrzr :我覺得不管有沒有定罪,光面對家屬跟跑法院就累了 06/30 23:55
Richthofen :國賠當道~天曉得家屬會不會把路過的好心人當大頭 06/30 23:57
Richthofen :單一個新店分隊救護車要出行政街口就得叭半天的社會 07/01 00:01
joseph1091 :不過如果會CPR的話...能救人一命當下哪會想那麼多 07/01 00:01
joseph1091 :先救再說= =" 07/01 00:01
Richthofen :提倡全民CPR遇上番的家屬根本是找死而已 07/01 00:01
joseph1091 :如果你是受傷待救的,而身邊的人會CPR卻不救你 07/01 00:02
joseph1091 :你會怎麼想... 07/01 00:02
Richthofen :所以路過發現事故1.立刻報警2.如果他倒在路中央不能 07/01 00:02
Richthofen :動幫他維持交通安全3.如果他有昏迷的可能跟他說話不 07/01 00:03
Richthofen :要讓他昏 07/01 00:03
cat110152 :樓上學長說的是~救護車出個行政街口 真的很難..... 07/01 00:03
Richthofen :有CPR的人不會在臉上寫"我有證照" 07/01 00:04
Richthofen :除非很有把握或是真的太遠(北宜公路)那當然搶先救 07/01 00:05
joseph1091 :是阿...我會CPR,而如果不幸遇上這種情況~先救再說吧 07/01 00:05
bkillusion :唉 這個實在是有爭議 07/01 00:05
joseph1091 :有風險的~但是如果遇到狀況還不救,那學CPR的意義在哪 07/01 00:06
cat110152 :我只能說會救的人就是會救 07/01 00:11
cat110152 :不會救的人還是繼續冷眼旁觀 07/01 00:12
cat110152 :那就希望你的家人或朋友出事的時候 07/01 00:12
cat110152 :出現在會救的人旁邊吧 07/01 00:12
jimmylin212 :現在的社會是家屬找不到目擊者或是肇事者時,常常都 07/01 00:21
jimmylin212 :逝去幫忙的人被誤會成肇事的人,所以大家才會怕事 07/01 00:22
jimmylin212 :太多例子,不如打電話叫警察來實在點 07/01 00:22
ksksks :印象中 如果看到事故而無任何做為 而傷患者死亡的 是 07/01 02:39
ksksks :否有法律責任啊? 07/01 02:39
Chia2323 :救人還要被罰? 那乾脆讓他死一死算了 07/01 10:32
Chia2323 :這不是我沒同情心還是怎樣 淺意識裡會認為被罰就是做 07/01 10:36
Chia2323 :錯事情 那我明知道做這件事情會被罰我幹麻還要做 07/01 10:37
Chia2323 :當然還是會有極少數的正義魔人會去救 這種人我不得不 07/01 10:38
Chia2323 :佩服你!! 07/01 10:38
cat110152 :看來大家還是處於"急救=被告"的迷思中... 07/01 12:23
ence1234 :急救不會被告 急救出人命就會被告 刑法可能沒罪 那民 07/01 13:04
ence1234 :事賠償呢 你上面少打一條"過失致死"給大家看 07/01 13:05
A1pha :一般人做的CPR不可能100%正確。 07/01 16:34
A1pha :在不可能100%正確的情況下,萬一人死了, 07/01 16:34
A1pha :家屬要告你,要如何能100%脫身? 07/01 16:35
A1pha :一般人做的CPR不可能100%正確。 07/01 16:43
A1pha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保障那些見義勇為的人? 07/01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