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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和後續的討論和推文我都看了,恕刪. 如果原po單純是自稱的"單純關心社會弱勢的大學生" 我有幾點想說的 第一,體制的問題要歸體制解決. 社會正義是個很重要的理想, 但是資本主義體制造成的不正義, 必須藉由修正體制才能解決. 要修房子卻拿了把小花鏟, 你說即使翻兩把土也好, 我認為你避重就輕. 真正的社會運動者是去監督體制,不是只同情一小群特定對象, 更不是藉由同情一小群特定對象製造社會對立. 第二,法律的問題要歸法律解決. 土地徵收有沒有官商勾結,這是法律的問題. 要針對這點,就應該以集結輿論或其他方法, 要求相關單位展開調查. 現居民是否合法,也是法律問題. 可憐不可憐,在法律上只能"其情可憫,從輕量刑" 從來沒聽過哪個現代法治國家"其情可憫,大赦天下"的 第三,社福的問題要歸社福解決. 低收入而無居所,這問題難道不解決? 不,當然要解決. 但是這是社福系統該接手的問題, 不是法律系統. 如果覺得社福系統沒有照顧到他們, 就應該幫助他們爭取社會福利的補助. "社福體系"是我們納稅人可以理直氣壯向政府要求的事情. 幾位回文的版友不點讚就是自私不幫助弱勢? 只要他們有依法繳稅給中華民國政府,我不認同這麼輕率的道德判斷. 制度是不是真那麼重要? 制度當然可以修正,挑戰, 但是制度不可以不經過全盤考慮說風就是雨. 因為施用於群體的制度必須具有公平性. 而且今天這個可以通融, 明天那個就可以破例. 如果一堆例外, 規則還有意義嗎? 總之, 社會體制, 法律規定, 社福系統, 不同的事情要分開來看. 把所有的東西混在一起講, 再用道德情感的大帽子來判斷是非 據我所知並不是"現代法治社會"的做法. 淺見酌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76.127
encina :頭推 11/29 20:46
DeathBook :已經被拆了啦 11/29 20:48
TurTao :我完全認同這篇,事情要拆開來看,不能混一起 11/29 21:44
wantingheart:的確 這也點出了現今社會的理盲濫情 推一個 11/29 22:40
smallgi00 :其實我蠻好奇"去國中當實習輔導老師"怎麼現在還是 11/30 00:07
smallgi00 :大學生呢~記得前面文章有看到 在建築業待過 11/30 00:08
smallgi00 :leo背景好複雜~@@ 11/30 00:08
ksksks :推一下\ 11/30 00:37
tony316 :新聞所說的用2公頃地卻徵14公頃究竟合不合法? 11/30 00:53
leo22171 :他們依法行事當然一切合法,畢竟那些人比誰都更懂法 11/30 01:27
boss0928 :出現了! 11/30 02:26
DeathBook :不要再跳針2公頃了 11/30 06:49
DeathBook :2公頃是拍停車棚,要把捷運列車開進去不用軌道嗎 11/30 06:50
DeathBook :去小碧潭看一下吧,軌道至少大車棚10倍以上 11/30 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