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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我覺得有些版友的反應是不是稍過偏頗了呢?? Palen大說的沒錯 也許Give版更適合原原PO過去發文 但是 如果每一件事情都要到所謂"專門的板" 也許真的如同版名(或版旨)一樣 原原PO不會被講說交換物品差價懸殊的問題 但是方便性和即時性呢?? 是不是遠不及地方版來的便利?? 我想這應該是原原PO一開始想要發在新店板而不是贈送版的主因吧 會決定回文其實最主要原因 是版主的話讓我看了覺得很不舒服.... 或許每個人觀念和想法本來就不同 但今天身為版主 是不是言論上更應該斟酌用字呢 以下節錄推文
superoooo :支持你 你也沒有強迫人囉~ 04/27 15:28
mercychen :對咩 單純就是想物盡其用 支持你!! 04/27 15:50
我非常同意這兩位版友:原原PO並沒有強迫人啊!!為什麼會被鞭這麼慘...
Palen :建議在give 板上看 usb 可以去買 d-sub 有機會徵到 04/27 16:39
pm2001 :你直接寫來信報價會比一杯五十嵐感覺上好很多 04/27 17:13
這個作法我也覺得很棒!!但是...原PO一開始的立意並不是購買(吧) 至少我看起來是徵求"有多的或不要的可以送我" 但這不失個好辦法!!尤其當你徵求的東西價值並不是那麼便宜時~
turtao :美其名叫徵不要的...難聽點叫做乞討.... 04/27 17:59
turtao :也許原po的意思不是這樣,但是文字要求讓人觀感不佳 04/27 17:59
嗯,令我感到最不舒服的就是t版主的這兩句話了 為什麼徵不要的=乞討?? 今天原原PO也回文了 表示自己不是買不起 只是想問看看有沒有人家裡有多的沒再用的 願意送他 物盡其用 我反覆看了兩次原原PO的兩篇文 的確他交換的東西不等值 (50嵐的飲料換D-su線我覺得倒是很OK耶~50嵐好貴喔QQ) 可是t版主你這一句話 是把曾經發過徵求文的人都當成是乞丐了嗎?? 我也有發過類似的文(雖然好像不是在新店版) 但是我不覺得我是在乞討!!!!!!!!! 感覺真的很不好 也許版主沒這麼嚴重的意思 但是我看了真的覺得不是很舒服
sysrq :我個人是覺得徵看看沒關係, 只是「回文報價」比較好. 04/27 18:00
sysrq :直接用 50 嵐一杯好像是給與好東西很低廉的價值... 04/27 18:01
sysrq :就怪.... 04/27 18:01
同意!! 但其實很多徵求文 都會在最後備註"願以XXXX答謝" 我覺得是原原PO一開始的文章沒有寫得很好 他不該用"交換" 因為兩方物品並不等值(且價差有點多) 是買賣的話的確如這位版友所說的 標個回文報價或是意者內洽會好很多 但...徵求看看並不違反版規吧!! 用到乞討實在...我覺得有點超過......
ollo :板主終於說出真心話了--乞討 04/27 18:01
ollo :之前新竹板還是哪個板 有左手討 右手拿去賣的 好丟臉 04/27 18:03
這位版友....雖然法律有保障言論自由 我是不知道你對原原PO一開始的徵求文的觀感是有多不恰當 但是這句話...會不會有點太一竿子打翻一艘船的人呢?? 您所說的新竹版的案例 我想應該是個案吧 我相信人性本善 如果原原PO曾有這樣的案例 那也許您說出來可以提醒一些版友 不要把東西送給原原PO 但是...如果不是...您這樣應該可以構成毀謗了吧?! 至少我徵求過的東西(小到光碟片數片 大到3C用品充電器 亞太手機) 我沒有過您所謂的左手討來右手賣的行為 那我應該有資格可以說說話吧??
turtao :case by case 你是主動贈予,跟討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 04/27 18:10
turtao :大善人淪落街頭乞討,所以她的行為就不叫乞討了嗎 04/27 18:10
我想原原PO講出他送過舊電腦 只是想表達他並不是買不起或是要非法使用徵求物吧!! 版主這頂帽子....扣的會不會太大了點Otz 我也送過東西 買賣過東西 也徵求過東西 所以除了自願的贈送外 我的行為也是乞討嗎?? 感覺真的很不好啊......
turtao :你捐多少送多少東西,跟你上面的要求沒有關係吧.... 04/27 18:18
turtao :USB網卡怎麼樣也不可能只值50嵐一杯..... 04/27 18:19
所以是徵求嘛!!又不是買賣Otz 所以今天我徵求空白光碟一張 就必須得去查個市價 然後以等值東西交換嘛!? 可是願意給我徵求的版友面交時看到我買飲料請他 都會說不用 我太客氣了之類的 也有我送東西給他的版友 什麼都沒帶兩手空空來 我也沒說過任何批評的話啊!! 我覺得徵求這種事情就是雙方敲定就可以的 無關乎價值 如果每件事情都要用金額去衡量....這樣物盡其用的善意不就消失了?? 我認為版主可以告訴原原PO說 你這樣的徵求有點不合理 然後建議他更正 這是版主的責任(文章內容不符) 但是不需要直接說人家是乞討吧....雖然你好像沒有指名道姓 我想 任誰聽了都會不舒服的!! 新店版一直都很溫馨 很多版都很熱心助人 雖然我現在因為到外地求學 不是這麼常回到新店 但我還是天天都會注意版上的消息 我和原原PO也不認識 所以真的不是護航..... 個人的一點小意見 歡迎各位版友批評指教(鞠躬) -- 就算是friend 最後還是會有個end 就算要fuck 起初也要有fu 就算是lover 最後還是會over 就算是Believe 中間還是有個lie 就算是forget 也曾經有個g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72.30
JPIGHEAD :我也覺得身為版主要斟酌用詞 乞討這個詞有貶意在 04/27 19:21
eeqqww112233:一個usb可以發那麼多文.. 04/27 19:23
eeqqww112233:好商量,這詞可能很多人不能理解...原po挺可憐的 04/27 19:24
JPIGHEAD :預設是以小換大的行為被說成乞討,那麼之前迴紋針換 04/27 19:26
JPIGHEAD :一棟房子的可就成了丐幫幫主了... 04/27 19:26
eeqqww112233:放著不用的東西去換杯50嵐也好阿..試想你的95主機 04/27 19:26
volath :一兩百的東西 又是3c產品 折舊一下早就沒價了..... 04/27 19:26
JPIGHEAD :覺得那東西有那個價值的人就會去換,你頂多心裡想幾 04/27 19:27
JPIGHEAD :句 板友po文酸幾句這樣也想換到哈哈真好笑,但是版主 04/27 19:27
eeqqww112233:就算有價錢 放著還不是用不到 04/27 19:27
JPIGHEAD :下來評論這東西不值這個價錢...恩 不要求他刪文的話 04/27 19:28
mizunonana :不知道為什麼有些人講話酸成這樣QQ不是溫馨的新店板 04/27 19:28
JPIGHEAD :我想也是個人行為,原po不必在意。 04/27 19:28
mizunonana :嗎QQ 04/27 19:28
看來跟我有相同想法的版友還是大有人在....XD 我也很不喜歡那種酸人的講法...真的覺得原原PO好可憐 徵求不就是"把用不到的東西送給需要的人"嗎? 若要計較價錢的話 是不是還要去算折損率...這樣不會太累嗎
eeqqww112233:酸的人比較現實,但是誰不想用低價換到想要的東西? 04/27 19:31
所以我內文有說啊~徵求不就是"雙方都同意"就可以了嗎 很多人在講說價格不符 問題是符了你就要跟他換嗎?? 若願意交換但是覺得報酬太低來說話是OK 但......
eeqqww112233:酸民無所不再嘛~ ker ker 04/27 19:33
Ablaze :同意 徵求者都已經PO文說明他的想法 還是被繼續扭曲 04/27 19:34
Ablaze :我也覺得有些同情 當然大家都有發表想法的權利 04/27 19:35
Ablaze :不過我覺得在此版主不適合有如此情緒的發言 04/27 19:35
Ablaze :畢竟身為版主 就是要站在比較客觀的立場 04/27 19:36
Ablaze :板友或許不小心會有情緒言詞出現 但版主得更加注意 04/27 19:37
katmay :推這篇~ 雖然我也覺得價值不對等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04/27 19:40
katmay :如果覺得不對等大可選擇忽略而盡量不要情緒性發言~ 04/27 19:41
happy1217 :想換的人覺得值這個價他就會換,旁人有什麼立場去 04/27 19:44
happy1217 :評論不等值? 乞討真的很難聽 04/27 19:44
真的..而且說徵求=乞討 這樣曾經徵求過的人情何以勘
ollo :既然我被指名說我毀謗我就噓了 我只是舉例 我還說了 04/27 19:53
ollo :是新竹板 我有說是誰嗎? 是你毀謗我才對吧! 04/27 19:54
樓上版友我沒有直接說您毀謗喔 那句是問句...而且我是有徵求過東西的人 符合您的影射 所以才說"那我應該可以說說話吧" 我並沒有指名道姓說您毀謗我 抱歉 如果您覺得不舒服 我也可以改掉 但那只是我個人觀感
ollo :對! 我就是不舒服 你的個人觀感不用扯到我 04/27 20:02
ollo :你自己要對號入座也不必說我影射 又沒有做賊? 幹嘛 04/27 20:03
ollo :心虛? 04/27 20:03
.....那請問我要不要修改內文呢?? 我想言論自由大家都有 您覺得我針對您 跟我覺得您影射 不都是一樣的嗎...都是個人觀感 如果您覺得不舒服我可以修改掉
turtao :把不用的東西給人=> 這叫做贈送 04/27 20:24
turtao :但並不表示這樣就可以去跟人要"不要的東西" 04/27 20:24
turtao :用乞討這種強烈字眼我跟原PO道歉,但是 04/27 20:25
turtao :我還是無法認同這種非等值要求物品的行為 04/27 20:25
turtao :向他人徵求物品,我會付出同等甚至超過的價值 04/27 20:26
turtao :贈送跟徵求,是完全不一樣的兩種心態和行為 04/27 20:26
turtao :希望您及原po能夠理解兩種行為之間的差異性 04/27 20:27
版主您說和原PO道歉 這個原PO是指我?? 還是原原PO?? 我覺得徵求不外乎就是想"省錢"和"再利用" 您會付出同等值或超值的報酬 但不一定別人都會 而這沒有對或是錯如此絕對的關係吧 我認為啦 而且徵求二字後面其實都可以街上您說的兩種行為 徵求贈送&徵求買賣 我想每個人家裡或多或少都有些"用不到"的東西 但不一定每個人都會想到要拿出來給有用的人繼續利用 這時有人PO文徵求 也許正好就提醒了某些擁有者 不是嗎? 市場是有"供需"的 我花低於市價的價格買到東西 您也環保著處理了對您來說已不需要的物品 雙方互利 不是這麼簡單嗎??怎麼會變得這麼複雜...我不是很懂@@
ilikebulldog:問題在交換的兩邊物品價值每人衡量標準不一致吧。 04/27 20:42
ilikebulldog:僅徵求無提供物品或勞務交換,那的確是「乞討」,而 04/27 20:43
ilikebulldog:這個案例並不是,而兩邊物品價值是否對等(不是等值 04/27 20:44
ilikebulldog:,畢竟非新品折舊攤提沒有恆定標準) 04/27 20:45
ilikebulldog:成了眾人意見歧異的地方。不過說是乞討真的太重了。 04/27 20:47
Palen :修正一下 GIVE 版不能徵東西 只能看 04/27 20:50
Palen :另外 是因為看到連PO兩篇 我才覺得有點怪 04/27 20:52
Palen :是覺得沒有什麼 但是覺得會不會太頻繁的徵求了 04/27 20:53
Palen :另外 她也沒有說明要哪一種的 假如不合 又該如何? 04/27 20:54
Palen :但是其實這討論串 可以停了 有USB 且願意交換得去換 04/27 20:55
siriuslucas :剛回完才看到有人喊停...Orz.. 04/27 20:58
Palen :樓上我不是故意的 04/27 21:03
siriuslucas :XDD 04/27 21:04
Palen :只是我們是可愛且歡樂的新店板 所以不需要戰 04/27 21:04
af912653 :如果原PO要回文 建議用修改回文 推一大篇看的很痛苦 04/27 21:13
af912653 :記得之前在本版就有一位版友 對於贈送 還提出一些 04/27 21:16
好的~謝謝樓上提醒 已修改
af912653 :與眾不同的看法 那才真是真知灼見呀 04/27 21:18
purplefirest:#1DjwOojR 版主酸了人後 在那邊打哈哈? 04/27 21:27
purplefirest:感覺令人不是很舒服 不曉得版主所謂紙紮的是什麼意思 04/27 21:28
turtao :紙做的假Mac電腦啊...別太敏感.... 04/27 22:10
calfcycu :某位版友 不需要噓吧 04/27 22:12
calfcycu :每個人都價值觀本來就不同 版主認為usb網卡一定不只 04/27 22:14
calfcycu :一杯50嵐 搞不好有人覺得"不要的"東西 可以換杯50嵐 04/27 22:14
calfcycu :是個不錯的選擇 04/27 22:17
shinest :簡直一團亂 我不在也能吵成這樣 真有你們的 XD 04/27 22:36
logen :今天重點是 版主不是以一般版友的身分在發言的 04/27 22:51
logen :還是你要學某版主 強調自己也有如同普通版友的身分? 04/27 22:51
同意!!所以版主是不是可以出來說明一下??
acat0222 :新店版很奇怪...徵求文常會被鞭很慘... 04/27 23:27
acat0222 :徵求本來就是同意就交易,不同意就不要交易.... 04/27 23:28
acat0222 :何來乞討或施捨之說? 充其量就是各取所需罷了! 04/27 23:28
acat0222 :當初新店版有人po徵求有"想續約卻不要手機的人" 04/27 23:29
acat0222 :也被大家批的亂七八糟,其實mobile版一堆這種交易~ 04/27 23:29
acat0222 :是那種無須手機,但想換現金來用用的人會去交易的 04/27 23:30
acat0222 :而新店版卻很奇特的不允許這樣的人出現,實在奇怪! 04/27 23:30
acat0222 :別老是自以為的思考,其實別人不一定跟你想的一樣~ 04/27 23:33
這位版友說的事情我沒有印象耶...不過今天這件事的確很奇怪 我跟您對於"徵求"的定義相同 我實在不懂怎麼會有這麼多人出來酸... 所謂的交易不就是買方願意出而賣方也願意售 交易就成立了嗎?? 至於是不是低於市價 還是半買半相送 又或者是無償贈送 只要兩邊都認可就好了不是嘛!!!!! 居然還被說成是乞討....我真是....大開眼界Otz
turtao :中華賣一隻I4 四千元,你用五千徵..會不會被噓?.. 04/27 23:34
為什麼會被噓?? 我還是不懂版主的邏輯 除非今天交易成立而且是打壞市場供需機制 那也許就有很大的問題 但....我不覺得這篇原原PO有這個問題 也不覺得版主舉的例子有.... 多的是中華電信客戶在轉賣唉鳳續約"權" 難道這也會被噓嘛!? 我真的不懂....還有版主你在推文理說的道歉 是不是也該對原原PO說呢 你似乎都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耶....
RoseLen :單純發問 為什麼徵求續約不需手機的文會被鞭? 04/27 23:36
我跟你有一樣的困惑...我也搞不懂t版主的邏輯....
turtao :徵求文版上千百篇...這邊吵成這樣....也不是沒原因吧 04/27 23:36
turtao :mobile板不會有問題是因為...那是等價交換要求... 04/27 23:38
等不等價不是重點吧 囧!!! 今天原文並不是徵求全新品啊!!! 前面有版友回了 3C便宜的商品光算折舊就已經沒價值了 一些網友也提供了USB網卡的售價 不到台幣500 我想價差也沒有您所謂的嚴重吧......
turtao :補充,I4市價兩萬,中華賣四千是因為綁門號約補貼... 04/27 23:40
turtao :我道歉是指對原po用語過烈 04/27 23:41
我也知道i4市價約兩萬 但是你怎麼知道徵求文內的5k 是不包含預繳價呢?? 也就是說 手機我用5k跟你買 中華要求的預繳部分另計 那這樣難道還要被噓嗎?? 當然不會 而且那是全新品 有所謂公訂價的問題 低於公定價太離譜當然會被噓/罵 但原文是二手品欸....搞不好是10年前的舊產品 難道還是要用全新價去估嗎 不合理吧!! 至於道歉的部分...版主您回在我的文章下方 是要向原原PO道歉 那為何原原PO的文章(被你推說是乞討那篇)您卻沒有回呢?? 我覺得這一點我會比較care....要是我是原原PO 我被版主這樣說 實在是很受傷.....
acat0222 :就算在mobile版上也不會真的有"完全等價"交換.. 04/27 23:42
acat0222 :而是以搓和的方式,談成就會交易,不然價差哪來? 04/27 23:43
acat0222 :大家所能提供的無線網卡新舊不一,當然會有價差.. 04/27 23:44
acat0222 :說不定有人還覺得一杯50嵐比他的網卡還值錢~ 04/27 23:45
acat0222 :每樣東西價值在每個人身上都有所不同,版主何需鞭他? 04/27 23:45
我要推這位版友!!!我覺得你講得比我清楚多了XD 我就是這個意思~!!!!! ※ 編輯: phyun 來自: 58.115.72.30 (04/27 23:47)
af912653 :一言以敝之 一個願打 一個願唉 04/27 23:49
af912653 :在台灣用迴紋針換東西 還沒換到根毛 就先被酸死了吧 04/27 23:50
dragonpin :純推原PO,雖然說在ptt上認真就輸了,但我欣賞原PO的 04/28 01:49
dragonpin :認真與邏輯,還有你表達感受的方式。(拍拍手) 04/28 01:50
logen :所以版主到底要不要說明自己發言的身分? 04/28 07:58
logen :不要玩那種"我跳進去了,我又跳出來了"的遊戲啊 04/28 07:58
logen :既然是執法者,讓自己身份超然是必要的 04/28 07:59
a19887754 :其實推原po 對家裡有用不到的usb的人來說,能換到 04/28 10:40
a19887754 :一杯五十嵐對他還比較值錢 因為usb沒用=0價值麻 04/28 10:41
freshycle :推這篇。:) 04/29 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