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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eich (let it snow)》之銘言: (原內文恕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6.105
anachronism :潛意識也好刻意也罷, 權力的濫用就是濫用 07/30 12:05
cobal :中肯推一個,版規如果有不完善的地方最好白紙黑字的寫 07/30 12:18
cobal :讓大家包含版主自己有個依據,不要老是版主自由心證 07/30 12:19
marygil44 :說實在的 他們的板務也就只是看看文章 刪刪文章 07/30 12:32
marygil44 :頂多發個公告 沒報酬是應該的 07/30 12:32
natasha5460 :我覺得寫清楚,附註舉例,甚至用範文故事都沒有關係 07/30 12:42
natasha5460 :,不然我們怎麼知道會不會踩到地雷。。。 07/30 12:42
natasha5460 :一個板就是需要人氣,需要多元討論,熱鬧才有大家族 07/30 12:44
natasha5460 :的感覺,如果執法過當或官威或憑個人喜好處理板務, 07/30 12:44
natasha5460 :誰還會想熱烈發言,換來的就是慘淡。。。都躲起來潛 07/30 12:44
natasha5460 :水,或闌珊推文了捏! 07/30 12:44
natasha5460 :其實我相信擔任板主的人,會得到權力的滿足,有政治 07/30 12:47
natasha5460 :魂,有對大眾的熱誠,也不是完全沒有貢獻,可是這也 07/30 12:47
natasha5460 :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學習經營人生的機會!應該要善用 07/30 12:47
natasha5460 :自己的權力! 07/30 12:47
natasha5460 :但回歸現實面,虛擬的平台終究是虛擬的。。。 07/30 13:08
niceshotse :最近風波就是因為刪文的關係引起的 07/30 14:07
cloudialee :說到水桶,新店版的桶子其實很少耶?刪文倒是比較多 07/30 14:43
cobal :水桶的是不多,但被桶的人都會覺得有點莫名其妙 07/30 14:56
skychen :桶子很少,表示有人再湊桶子青一色啊 07/30 14:58
logen :這位板友 你的問題可以看一下增補的板規內罰則 07/30 21:58
logen :相對於其他地方板交易文違規[板橋]一律劣退 07/30 21:59
logen :[雙和]水桶一個月起跳 新店真的算低的 初犯僅砍文 07/30 21:59
看到大家在討論水桶問題,說在新店版被水桶的不多,版主也說初犯僅砍文, 看得我真是既疑惑又心酸,不禁勾起我心中一個遙遠的水桶疑雲....... 因為我就是一個活生生初犯被水桶的實例啊! 當初我曾經在2011/12月26、30不慎在七日內兩PO, 後來12/31就收到一封信,我還以為誰要跟我說新年快樂, 結果是HsinTien 看板禁言通知.......水桶兩週! 作者 logen (立派なヲタキスト) 看板 HsinTien 標題 [公告] Johnnyswim水桶2週 時間 Sat Dec 31 06:30:35 2011 ─────────────────────────────────────── 經板友檢舉 Johnnyswim 雖有填寫問題2表示已讀板規 但仍違規2PO 12/26 Johnnyswim □ [洽中] 木頭三層櫃&四層櫃(寶元路一段) 12/30 Johnnyswim □ [交易] 全新 SANYO L2B行動電源 附AC變壓器 水桶2週 並感謝板友熱心板上秩序,協助維持本板 當下也是有點覺得怎麼沒有先警告或是刪文就直接進水桶了? 但畢竟是自己不慎違規在先,而且當時的板規也沒有詳細規定相關罰則, 只有一句「違反以上規定及板規者,板主將視狀況予以刪文、水桶、劣退等處分」 只能想說板主可能視我的狀況(覺得我賣太貴之類的...XD)所以決定浸我水桶吧! 所以當時我也沒有多想這個水桶有什麼不尋常。 直到後來2012/06有一天看到#1Fvyingx這篇板主回覆板友交易文標準的文章 裡面板主提到: 「關於你來信質疑說 "為何不是先警告?" 我當初信內就有回覆: 一般即使2犯者,我都只會刪文, 不會水桶。 但你的案子是三犯。」 我看完以後傻眼啦......原來有這套標準? 那當初一次2PO就被進水桶的我是......??? 於是我也在該文下面推文發問: → Johnnyswim :「一般即使2犯者,我都只會刪文,不會水桶。」? 06/25 16:04 → Johnnyswim :可是我之前有一次初犯就直接水桶兩週了 請問是??? 06/25 16:05 可是後來也沒有得到回答。 我也只能安慰自己可能板主沒看到吧~也懶得再寄信去問了 直到最近又一直看到大家討論交易文問題,板主也將板規修訂了, 新增「初犯者刪文處理,二犯水桶兩週,累犯視情節加倍並劣退。」等相關罰則 在文章下面的推文又看到板主回覆板友: 「我前面有回答 #1HzpLBpB 關於罰則 相對於其他規模差不多的地方板 交易文違規 [雙和]7日內限發1篇,交易地點需於雙和範圍內,違者文章劣退。 [板橋]初犯者:水桶一個月 新店真的算低的 初犯僅砍文」 看完讓我真的很想問: 請問既然長久以來的標準都是初犯僅砍文,那麼當初的我到底是為什麼會進水桶啊? 可以幫我解開這個長久以來的疑惑嗎?謝謝喔~^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48.164
cicatrix :不小心就被刪文 誰想踴躍參與討論呢 07/31 10:29
anachronism :又一個案例, 謝謝分享 07/31 11:21
trantest :太恐怖啦~~~~~~ 07/31 11:45
MAGICXX :我比較好奇 版主都不回應是怎樣...囧 07/31 11:52
uglytruth :就學水母啊 07/31 12:06
RXCPU :新店版變成水世界 走一個不回應的海龜 來一個海螺 07/31 12:15
cobal :大家別這樣,版主不是不回應,而是不知道要怎麼回應 07/31 12:19
rsmaxzo :一個不回應 一個說其實很想走 我都笑了 07/31 12:20
cobal :或是說如果不小心回應了會讓自己情緒失控,所以只好冷 07/31 12:20
cobal :處理 07/31 12:20
trantest :新店大爆發~~~~~ 07/31 13:50
logen :你應該沒有寄信給我 寄信給我我一定會回 07/31 18:53
logen :正常狀況 板上文章太多 沒辦法一一回去看有沒新推文 07/31 18:54
logen :置於之前2犯或初犯刪 有看犯案程度 有的僅是格式不全 07/31 18:55
logen :有的是填寫完全(代表看過板規)但是還是不滿七日 07/31 18:55
logen :現在新板規修訂後 就完全是不論犯行 通用罰責了 07/31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