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ao18 :推一下~新店版大家開心最重要 06/05 02:51
推 jjstar :版主解釋第五點 他怕有人會短時間"得逞" 所以XDXD 06/05 02:54
→ jjstar :錯了是第六:賣完才來刪文 版規形同虛設 處罰不痛不癢 06/05 02:55
如果版主真的這麼怕的話
乾脆加重交易文輕微違規的處罰(水桶3天-一周等等)
只要你有給出"足夠的時間"讓版友修改
那麼比較重的處罰我想版友還是可以接受的
更何況東西有沒有賣掉說穿了關你屁事
你要注意的只有交易文有沒有違規
m起來的文又不能自刪
你怕他跑到哪邊去
※ 編輯: s1s1 來自: 118.165.232.160 (06/05 03:02)
推 windhiei :其實他們當版主這麼久了,這些還不會用就..... 06/05 09:22
我也覺得版主就應該要會用這類功能
遺憾的是很少看到新店版版主使用.....
※ 編輯: s1s1 來自: 118.165.232.160 (06/05 09:35)
→ jokercat :推實用 06/05 10:03
→ watasiku :你沒在看板規得喔,加重是改3~7天?這邊30天起跳的… 06/05 10:41
watasiku版友
是你自己沒有搞懂我要表達的是甚麼吧....
4.交易文違規處理辦法
a.未自介違規者,直接劣退,無法劣退者處水桶一個月
b.已自介但未滿七日違規者。處水桶一個月
c.已自介且滿七日後違規者,初犯處警告一次,再犯處水桶一個月
d.輕微違規,經刪文二次以上,屢勸不聽者。處警告一次
現在很多爭議都是起源於輕微違規都直接刪文
沒有留下任何空間給予版友修改
我的建議是先M文然後給予輕微違規的版友24-48小時修改
如果沒有修改就刪文+水桶3-7天
再犯才是桶30天
這邊只是拿交易文當例子
其實其他類型也可以適用這個辦法
對於一些模糊地帶的問題也可以提供時間讓版友討論
避免掉版主自己主觀認定的問題
直接刪文只會讓原PO連自己錯在哪都不知道
※ 編輯: s1s1 來自: 118.165.232.160 (06/05 11:15)
→ watasiku :那同樣得你也沒有搞懂我的意思,光低消30天起跳這條 06/05 11:27
我不懂我哪邊抵銷掉30天的規定
基本上我對桶幾天或是警告幾次都不在意
我只覺得直接刪文真的不是一個好的方法
而且也會造成很多爭議
※ 編輯: s1s1 來自: 118.165.232.160 (06/05 11:31)
→ watasiku :規定本就來源不明,正當性都有疑慮。上面討論到的改 06/05 11:31
是的 你說的沒錯
很多板規都是版主直接一手催生出來的
或許龜板主相信人性本惡 要嚴法治國
可是我相信他還是有他良好的出發點
只是方法不對 造成現在這種結果
所以我也認為他不適任版主
可是我也認為不能因為版主催生板規的方法有問題
就要把板規一竿子打翻
畢竟裡面還是有許多是正確的
現在最有爭議的是
1.版主總是照著自己主觀意見直接刪文
2.輕微違規版主直接刪文
說穿了問題都是出在版主為什麼不留下足夠的時間
讓版眾討論爭議性文章
版主也不留下足夠的時間讓版友修改文章
而寧願刪文讓版上出現一個大洞
然後原PO又要重新發文
※ 編輯: s1s1 來自: 118.165.232.160 (06/05 11:36)
→ watasiku :變做法是很好,但"加重"一詞應該語意不適吧?再者, 06/05 11:32
→ watasiku :現在問題應該不在"做法",而是"態度",板主自己都不 06/05 11:33
→ watasiku :願意聆聽板友的意見了,實難作為。 06/05 11:34
→ watasiku :最後我向你道歉,幾天確實不是重點,最初推文單就加 06/05 11:36
大家就事論事討論
沒有甚麼要道歉的
版主真的不知道在堅持甚麼
版規定的再嚴 可是無法認民眾感到認同又有何意義
版主存在的目的不應該"只"是制定板規的人
而是負責解決"無法用規定解決"的問題
這才是我們需要版主的目的不是嗎?
如果只需要用規定就可以管理一個版
那麼當初完成規則後
版主你是不是就應該要下台了?
※ 編輯: s1s1 來自: 118.165.232.160 (06/05 11:41)
→ watasiku :重3~7天與現行(更重)的30天狀況相反,這個地方怪怪 06/05 11:39
→ watasiku :的來表示意見而已,若讓你感到有酸或不適感,先跟你 06/05 11:39
→ watasiku :說聲抱歉。 06/05 11:40
→ watasiku :之前有人因贈送被桶一個月,問板主比重交易文同罰會 06/05 11:44
→ watasiku :不會太重,板規又沒寫清楚(當時沒現在一律30天字眼) 06/05 11:45
→ watasiku :,龜板對此不予置評,結果是仍未改刑+私下補修板規 06/05 11:46
→ watasiku :,看到這樣我就覺得沒啥好講的了,改完不講一下這又 06/05 11:46
→ watasiku :很"合法"喔? 06/05 11:47
贊成
K版主跟龜版主不知道為什麼只活在自己世界裡
聽不見版眾的聲音....
※ 編輯: s1s1 來自: 118.165.232.160 (06/05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