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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ω‧‵)/ 各位好,我是土生土長的新店人。 本次選舉鬧得沸沸揚揚, 小的不才,沒有把所有爭議文都Follow到。 所以僅就這篇所提到的爭議加以補充。 ======分 隔 線====== 現在我們把層次拉高一點來看好了, 在Ptt站方組規好比憲法, 而各版版主又好比各行政機關首長。 版主經由民意(版眾)而選出, 依照規定是享有行政處分權的。 -- 咱們來看看,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條第一項:「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 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名詞解釋兼代入』 1.法規命令 行政機關享有行政命令之權力。 行政命令分為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 行政規則係指上對下之對內效力,不在本此討論範圍內。 2.行政機關 即新店版版主。 不要跟我說為什麼機關等於自然人? 孩子,有個東西叫作法人~ 行政機關要有法人(自然人去當)才有辦法意思表示。 法律授權這裡是指因法律(組規)授權給版主權力。 3.對多數不特定人民 即版友。 4.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即公告。 綜上所陳, 我們這邊假設法規命令我們可以套用到版主之公告。 關於【公告之登記時間外所登記之版主候選人資格】是否有疑義。 咱們來看看,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一條: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 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再援引組規, <新增板主> 1.若該板已有板主,需現任板主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板主同意。 命令之公告牴觸憲法的話怎麼辦~ 無效啊各位! 當然我不是說,所有的公告都是無效, 而是相牴觸時無效,且應作對當事人最大利益之判斷。 是故,登記時間本身即是一個跟組規規定有所牴觸之公告, 本身效果自然有所疑慮,應作最大利益解釋。 ======好吧我想根本沒人想知道這些====== 我想講講一些題外話, 我在新店生活了24年,直到念大學前,都是讀新店的學校。 我喜歡新店也愛新店。 看到新店越來越好感覺非常自豪。 但是這陣子的新店版讓人覺得很難過。 甚至連點都不想點進來。 大部分的版眾上新店版是為了看吵架嗎?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事後道歉事後補正這樣不行嗎? 大法官也是常常在釋憲啊, 也常常宣佈某個法規是違反憲法的。 現實中很多時候都是事情發生了, 大家一起提出疑慮,一起好好討論出一個最適合的結果。 但現在新店版吵架時的感覺, 並不是為了更好而吵,而是為了自己的立場。 可能是我誤會了,但為什麼能帶給人這種感覺呢? 還是希望新店版能夠越來越好。 共勉之。 -- 初心忘るべから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34.188
OcherryO :專業推~ 可是我配便當看了三遍還是看不懂><" 09/11 13:10
OcherryO :只好推文請T大講白話文好嗎謝謝.............. 09/11 13:11
shinest :本次選舉參選人不受參選時間之限制 09/11 13:12
shinest :這個吹吸叉貓也是個高手來著 嘖嘖XD 09/11 13:13
tracyxcat :s大正解。 09/11 13:13
martica :專業的分析 推一個! (另,歡迎妳,類似的文章才是真正 09/11 13:14
martica :讓新店板更好的可能性) 09/11 13:15
shinest :抹地咖大人今天沒去放風箏? 風大小心吶XD 09/11 13:15
martica :摔你溼大人你討厭死了~* 09/11 13:18
blurry : 因為你沒有爬完文,所以不知道問題的癥結點。 09/11 13:20
blurry : 癥結點在於,板主遇到違規文就立刻按規定砍文, 09/11 13:20
blurry : 還酸板友。還沒有爭議的文章就先按規定鎖文,然 09/11 13:20
FantasyNova :這文筆好像我十年前念法律系的東西 好礙眼阿 >///< 09/11 13:21
我剛從地獄脫離一年,還在六道輪迴內無法超生QAQ
blurry : 後補上解釋。結果遇到這次事件,就放棄了他以往 09/11 13:21
blurry : 雷厲風行的執法風格。請問你知道癥結點所在了嗎 09/11 13:21
JPIGHEAD :問下 非參選人可否幫參選人拉票?好像沒看到這規則 09/11 13:22
我沒研究這部分~ 不過按照現實選舉狀況來說, 站台可以,賄選不行XD
blurry : 那你叫那些被板規嚴格執行的板友情何以堪? 09/11 13:22
b大我就知道你會來回我文>////< 好的我想講的是, 首先可以去看看我在新店版的發文記錄,我只發過自介。 我只是個資深資深的潛水夫,而且可以長達2年都不換氣耶! 就你所提問的作一下我個人看法。 1.違規文立刻按規定砍文 首先這邊是依法行政沒怎樣~ 我想問的是,你今天殺人可以跟法官說, 法官大人,我不知道271是殺人罪,所以我可以殺人! 最好是可以這樣啦XDDD 2.酸版友 有空去法院走看看,其實愛酸當事人跟律師的法官不在少數喔。 不然你以為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是拿來裝飾嗎? 被酸不爽那就趕快推倒他, 痾,我意思是說讓他下台。 3.放棄雷厲風行的執法風格 不就是討厭他這樣,他改了你又不高興。 告訴我你喜歡哪一個咩~ 版友被酸被砍真的不爽也有申訴管道快去連署罷免啊! 好吧,其實就我看來就是人之將死其行也善。 我佛慈悲,我們的法律沒有溯及既往原則的適用。 --- 還有,這裡是Ptt是異言堂, 我只是個小版眾,意見只供參考~
shinest :論述很清楚啊 所以我說這個吹西叉貓是高手嘛 歡迎你 09/11 13:24
blurry : 這個板多少人死在嚴厲的管理方式之下,結果板主 09/11 13:26
blurry : 現在又前後矛盾,這才是問題的癥結點。 09/11 13:26
OcherryO :因為他也曾經想要從善如流放軟身段~ 後來放棄了吧XD 09/11 13:28
OcherryO :不對~ 也可能是他還在學習可是大家的成見已經定型 09/11 13:29
shinest :先別說那些了 吹吸叉貓你要吃雞排嗎? 看你是個高手耶 09/11 13:29
OcherryO :至少我也覺得他是管得太硬的板主呵呵 09/11 13:30
blurry : 不該硬的時候硬,該硬的時候不硬,這才是問題點 09/11 13:31
OcherryO :所以一軟掉就被罵雙重標準 (我不是人身攻擊唷) 09/11 13:32
shinest :所以你們喜歡硬一點的還是軟一點的? 呃..我指雞排... 09/11 13:33
blurry : 所以你這篇是沒搞清楚問題癥結點就發了文,為了 09/11 13:34
OcherryO :臭豆腐喜歡軟一點,雞排不要太乾^__^ 09/11 13:35
blurry : 避免再生枝節,就不要深入討論法律的問題了。 09/11 13:35
我回文很清楚說了, 我僅就上篇爭議作討論^_^ 今天我講那句話沒追到所有的文只是代表, 我不是一個24小時盯著新店版的阿宅啊! 問題癥結點是什麼? 難道今天一個自由言論的台灣不能說一下我小小的意見嗎? 我的主旨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吵架了。
jetblue :較年輕的喜歡硬 成熟的喜歡軟.我說的是王子麵的熟度 09/11 13:35
bluewalker :所以應該請大法官(小組長)釋憲(解釋組規)嗎? 09/11 13:37
bluewalker :樓上賣的雞胗好好吃喔~ 09/11 13:38
OcherryO :不用不用~ 請大師(shinest)款待大家(請吃雞排)就好 09/11 13:38
martica :推文又歪掉了,這是tracyxcat第一篇新店板發文呢! 09/11 13:40
martica :眼殘 第二篇orz 09/11 13:40
shinest :吹吸叉貓大人 你實在有出線的實力 要不要參選啊? XD 09/11 13:48
shinest :對了那些亂蓋歪樓的大大們真是太過份了 (雙手插腰怒 09/11 13:49
tracyxcat :關於這點,我太少發文了,我深愛泡在水裡泡到發白。 09/11 13:49
blurry : 對不起,你如果希望大家不要吵架,就應該不要再 09/11 13:52
blurry : 發文。而不是發了一篇新討論的文,然後叫大家不 09/11 13:53
blurry : 要吵架。 09/11 13:53
blurry : 都已經要結束了,你突然發這一篇是什麼意思? 09/11 13:53
blurry : 對不起,你如果真不希望吵架,就自D吧。 09/11 13:54
我沒有說我是來吵架吧QQ 我是很慎重考慮後才發了這篇文章。 因為推文的話,很容易被斷推文, 而且都會不小心被淹沒在推文之中。 所以我才決定來發文啊! 看看大家的推文,沒人在吵架吧^_^
gulan :法律人推一個~不用當吵架,當作有點激烈的討論吧ㄎㄎ 09/11 14:01
法律人!(握手
blurry : 隨便你,發文是你的自由,只是事件都要結束了你 09/11 14:02
blurry : 突然又來一篇搞不清楚重點的,那不是給其他人機 09/11 14:02
blurry : 會再來一篇反駁你的文章嗎? 09/11 14:03
我就說我意見只供參考了咩... 歡迎反駁,我也怕自己哪邊說法有問題。 ======樓下開放提出乙說======
blurry : 很多看板的經驗,戰爭明明就結束了,後面突然補 09/11 14:04
blurry : 上一篇搞不清楚狀況的,結果戰端又開啟了。三思 09/11 14:05
tracyxcat :謝謝b大好心提醒,你人真好^^ 09/11 14:08
blurry : 好了我不想再回了,再回下去又要造口業了 09/11 14:09
OcherryO :嗯嗯B大快去拜拜,至少現在兩件事分清楚了(軟硬/資格 09/11 14:10
OcherryO :)~ 很謝謝T大清楚的法規解釋 09/11 14:11
tracyxcat :不客氣^^ 09/11 14:12
martica :blurry掉錢快點去報案~~~!!一萬塊是有機會找回來的 09/11 14:12
※ 編輯: tracyxcat 來自: 114.45.234.188 (09/11 14:16)
anachronism :問題的起點就是言論自由 09/11 14:21
anachronism :板主刪文過與主觀認定, 事後解釋不能服眾 09/11 14:23
anachronism :你可以在新店版說話, 但你不會知道logen的刪文標準 09/11 14:28
tracyxcat :不適任連署罷免! 09/11 14:34
anachronism :謝謝建議, 但我等著看logen自省或是被鬥臭下台 09/11 14:38
pm2001 :為甚麼要罷免 這次選完不就要退了 09/11 14:44
anachronism : ^^^^^^^^我怎麼覺得一直無法順利選完? 09/11 14:48
anachronism :改成愛選舉的新店板比較適合,選不出來logen不下台 09/11 14:49
tracyxcat :這個我知道,但我想表達的往後不適任就罷免處理吧 09/11 14:49
jetblue :罷免的門檻不低啊,所以任期制的聲音才會一直出來啊 09/11 14:59
FantasyNova :門檻不低 其實也代表著 此人並沒有大家都討厭 XD 09/11 15:02
tracyxcat :我是覺得,如果真的不喜歡,就用行動證明! 09/11 15:06
tracyxcat :不過我不是候選人 大家看看配爆米花就好了 09/11 15:07
mpCGL :推簽名檔~~ 09/11 15:09
alex0217 :還是老話一句 什麼都可以吵 XD 09/11 16:52
greatkevin :太專業了,直接end XD 09/11 18:32
scats :偽法律人推一個! 09/11 20:32
skychen :我反而這陣子比較常看板,把看風水世家的時間拿來這 09/11 23:05
alex0217 :所以在吵下去 有沒有機會把看半澤的人拉來 =_=+ 09/12 10:26
skychen :應該很難,這邊能打的人不多,魔王也不夠強 09/12 11:59
skychen :要有高潮迭起的劇情比較不容易 09/12 12:00
OcherryO :哈阿哈哈哈哈~ Sky大好好笑,快點跳出來當關主XDD 09/12 12:11
shinest :人家...超喜歡看高潮迭起的劇情的是也 09/12 12:13
OcherryO :shinest你嚇死我了@@ 超快就出現XDDDD 常駐板上耶讚! 09/12 12:17
shinest :有些事太快... 會被笑的 這不是一個好的稱讚 ><" 09/12 12:23
logen :濕濕已經放話好多次要人找他挑了 偏偏就沒人要挑他 09/12 12:24
shinest :沒辦法沒顧客上門也是煩惱 最近唯一一個上門的夏洛特 09/12 12:30
shinest :他卻說他不喜歡我的嘴炮 (是怕了嗎? ><") 還是沒生意 09/12 12:30
dragonpin :咦,帥大你忘記我們明晚的顛峰之約了嗎? 09/12 13:05
dragonpin :明晚對嘛?呵呵~我們將會有場決戰新竹之北!(拔刀) 09/12 13:06
jetblue :我要押帥大贏 09/12 13:07
shinest :樓上有眼光喔 哈哈 (拔鵰... 喔不 也跟著拔刀) 09/12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