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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撕報紙 毀公物罰九萬 更新日期:2008/08/27 00:14 真的是因小失大,一名女子為了看馬總統的新聞,竟然撕毀新店市立圖書館的三張報紙, 毀損公物被移送法辦,法官判決她要賠九萬元,足足可以買六千份報紙。  在圖書館裡吹免費的冷氣,看免費的報紙真的好愜意,不過要是看到偶像的新聞, 想把報紙撕下來帶回家,小心,你已經犯法了!一名朱小姐四月十七號到新店市立圖書館 看報紙,從存放過期的報櫃裡拿出四月八號的舊報紙,並且把上頭有總統馬英九照片的報 導全部撕下來,被館方依毀損公務罪送辦三張報紙的代價,總共是九萬塊罰金。  小姐的律師覺得法官判得實在太重了,一份報紙不過十五塊,卻要被罰九萬,已經 可以買下六千份相同的報紙,但小判決大警示,提醒民眾,到圖書館報紙即使過期仍然屬 於館藏物,任意撕毀就觸犯毀損公務罪,要是偷偷帶走,更觸犯了偷竊罪,都會判五年以 下徒刑,民眾千萬別以身試法。(記者戴君恬 羅孝宇報導) 剛剛看到的新聞 發生在新店耶~~~ 9萬真的好多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43.78
cuw:最近在看大秦帝國..法律要真的罰了才會讓人怕 59.124.240.215 08/27 17:44
swenyvv:完全同意~不過執法要公平才會服人 59.112.143.78 08/27 17:46
swenyvv:(執法公不公平和這個新聞沒關係啦)XD 59.112.143.78 08/27 17:46
akaikai:誰叫他不在那天自己買一份= ="140.118.222.125 08/27 17:51
nekaki:記者戴君恬該不會是跟我同年的新店人吧123.194.102.213 08/27 17:59
Gracybaby:法官判有罪是對的,但九萬..太不合情合理 219.87.143.162 08/27 18:35
TK119:罰的剛剛好而已 很多人就是罰不怕的ex:交通 219.91.72.233 08/27 19:01
yuukaze:5樓這麼一說 我想到我小學同學也叫這名字 123.194.68.49 08/27 19:53
chioustanla:戴君恬好熟阿 61.64.190.90 08/27 20:18
russianblue:圖書館書報是要收起來給人查閱的啊~ 218.160.176.3 08/27 21:52
russianblue:9萬覺得不會太過份^^" 這樣才會怕 218.160.176.3 08/27 21:53
vaninaqueen:應該不是那個戴君恬啦,這個記者當記118.165.179.103 08/27 23:06
vaninaqueen:者很久了!你們說的戴君恬是我國中同學118.165.179.103 08/27 23:06
vaninaqueen:而且他後來念師大喔118.165.179.103 08/27 23:32
ifif:XDDD九萬這個數字好巧 123.50.40.139 08/27 23:44
kago:九萬元不是賠償金喔, 記者亂誤導210.192.164.239 08/28 02:29
kago:那是毀損公物的犯罪刑罰, 至少比坐牢要輕210.192.164.239 08/28 02:30
kago:圖書館方面另可再提出民事附帶求償210.192.164.239 08/28 02:31
kago:內文說「判賠九萬」實在是嚴重謬誤210.192.164.239 08/28 02:33
fenda:長知識了 114.137.1.103 08/28 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