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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ome-sale 看板] 作者: moocow () 看板: home-sale 標題: [新聞] 交屋前給鑰匙 買家拒付款霸佔屋 時間: Mon Oct 27 16:09:03 2008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27/8/18cxg.html 台北縣新店一名女屋主,去年將房子賣給林姓女子,為了方便對方裝潢,交屋前就先將鑰 匙交給買家,沒想到對方就搬進屋內,還以貸款沒過為由,拒付550萬元的尾款,惡意霸 佔房屋!屋主告上法院後,法官判決林姓女子得無條件搬走,但也得等三審定讞,倒楣的 屋主才能拿回房子。 售價645萬元的社區大樓,現在卻被買家惡意霸佔,怎麼討都討不回來!女屋主真的很嘔 ,因為去年將房子賣給一名林姓女子,交屋前對方也付了95萬的頭期款,沒想到買家以裝 潢為由拿走鑰匙後,就直接搬進屋內。 事後竟然還說貸款沒過,付不出550萬尾款,賴著就是不走。屋主父親史先生:「不管她 了,小孩子的事情我們不管,她(屋主)不在嘛,妳問我們,一切都不知道。」 就擔心對方會有激烈手段,屋主一家人都很低調。但霸佔房屋的林姓女子還說,只要還她 頭期款再賠償她裝潢費,她就願意搬走,氣得屋主告上法院,法官也認為林姓女子吃人夠 夠,判決她得無條件搬走。 只是也要等三審定讞,才能強制執行,倒楣屋主遇到惡質買家,只能怪自己好心先交出鑰 匙,引狼入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6.239
cmq:誇張,真的什麼人都有 10/27 16:11
beast29:歹年冬 搞哮狼 10/27 16: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2.48.60
nicolehsnu:這真的很誇張.... 203.73.236.107 10/27 16:26
livetw:還沒過戶不是可以主張侵入住宅嗎?? 220.229.60.243 10/27 18:39
WWKimball:這年代什麼樣的瘋子都有 61.57.154.147 10/27 19:48
cuw:還沒過戶可以直接要求段水電 59.124.240.215 10/27 21:23
cuw:讓他住不下去-.- 59.124.240.215 10/27 21:23
gaudiron:真惡劣 61.229.9.47 10/27 21:25
elsa7189:惡人要惡人治~斷水電是最快的吧 61.57.152.9 10/27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