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wei0329 :只是為什麼禁止拍攝的場合卻還是硬要拍攝的 囧 05/08 00:13
推 t7788921 :哈根達斯都超硬的..ˊˋ 每次去吃一定會吃酥皮濃湯 05/08 00:52
推 exsiby1 :比較好奇為什麼要禁拍? 05/08 01:37
→ bkillusion :本來就不希望人家東拍西拍 影響食慾 05/08 01:59
→ argyrisfatty:我又沒去到處拍 只拍自己桌上的 哪有影響到別人呀? 05/08 04:31
→ argyrisfatty:很簡單 我付了錢食物的所有權就是我的 餐廳沒有權利 05/08 04:33
→ argyrisfatty:管我怎麼處置我的食物 我可以拍它吃它 只要不浪費就 05/08 04:33
→ argyrisfatty:好 至於他禁止我拍餐廳其他地方 我就沒意見 05/08 04:34
→ argyrisfatty:只是想強調 其實很多消費場所的規定是不合理的(例如 05/08 04:42
→ argyrisfatty:電影院禁帶外食 已被消保會開罰)不僅於法無據 於理 05/08 04:43
→ argyrisfatty:也不合 如果消費者自己不懂得爭取 只會讓權利睡著 05/08 04:44
→ argyrisfatty:國民的法律素養實在有待提昇呀...... 05/08 04:57
推 PublicSea56 :拍照沒關係 但是我討厭吃個飯一直被閃光燈閃的 沒品 05/08 08:45
推 awei0329 :我的意思是說 當你付費進入該餐廳用餐時,你應該已經 05/08 09:10
→ awei0329 :知道他們用餐規矩了,既然知道了 為什麼還要硬是去違 05/08 09:11
→ awei0329 :反或是說硬是要去踩那條線呢? 05/08 09:13
推 cantwaitsali:之前在那裡打工,哈 05/08 13:58
推 tarusu :帶個小腳架 傻瓜也不用開閃光唷^^ 還可以拍出一流照 05/08 14:14
→ argyrisfatty:我是用小DC但絕不開閃光 開閃光色澤就跑掉了 05/08 14:25
→ argyrisfatty:如果他有明白告示禁止攝影 那的確有定型化契約的問題 05/08 14:39
→ argyrisfatty:我如果不想遵守雙方契約也不會達成 但餐廳並無告示 05/08 14:40
→ argyrisfatty:所以他不能在我付完費(合約完成)後才來禁止我 05/08 14:42
→ argyrisfatty:若他想因此終止契約 也OK 價金要退還給我 我也可要求 05/08 14:43
→ argyrisfatty:毀約的賠償 總之餐廳沒有明示規定 那規定就是假的 05/08 14:44
→ argyrisfatty:我沒必要遵守 我個性就是這樣 奴性沒那麼強 一切照法 05/08 14:44
→ argyrisfatty:律來 05/08 14:45
推 awei0329 :我想這跟奴性不是很有關係吧:) 不過謝謝你跟我講解 05/08 14:46
→ awei0329 :這些囉 05/08 14:46
推 likegiggle :我幾年前去吃就很誇張了隔壁桌的吃唪離一打開有蛆! 05/08 20:35
→ likegiggle :很誇張!品管沒做好.. 05/08 20:36
推 exsiby1 :沒有人拍照寫食記 我就不知道很多好吃的東西 對店家 05/08 21:36
→ exsiby1 :來說 會拍照的客人有可能幫他們打免費的廣告 在不影 05/08 21:37
→ exsiby1 :響其他客人的前提下 禁這個有啥意義?我就是這樣不懂 05/08 21:37
推 bkillusion :用餐者的心情 05/09 01:40
推 demonderrick:說句實話, 我看了你上面的 Link, 我完全感受不到 05/09 03:12
→ demonderrick:該 link 的是完全正確或是負責任的發文 05/09 03:12
→ demonderrick:對我來說, 應該和絕對是有很大的差別 05/09 03:13
→ demonderrick:如果有人因為該文而有所行為, 最後導致是犯法的 05/09 03:15
→ demonderrick:那PO文者要負責嗎? 或是此版大要負責嗎? 05/09 03:17
→ demonderrick:那這樣的回文是否適合呢? 05/09 03:19
推 demonderrick:這只是我看個該文後的感想..還是小心一點為妙..@@ 05/09 03:26
→ argyrisfatty:@@z04z83 05/09 13:05
→ argyrisfatty:@@犯法?樓上d大可能連「犯法」的定義都不清楚 05/09 13:06
推 demonderrick:看到版大的回文...恩.. 不值得也不需要再討論下去了 05/09 14:14
推 exsiby1 :是犯什麼法?我想樓上講的東西沒幾個人看的懂@@ 05/09 17:07
→ exsiby1 :因該文而有所作為???我覺得刑法很難念了 您的微言大 05/09 17:08
→ exsiby1 :義讓我更一頭霧水 如果拍照是違反的 那為什麼網路上 05/09 17:08
→ exsiby1 :的美食評論部落客在近幾年如雨後春筍?只是拍照而已 05/09 17:10
→ exsiby1 :不要影響其他客人(如不開閃光 只拍自己桌上的食物) 05/09 17:10
→ exsiby1 :有照片再佐以心得分享 美食的定義本來就主觀 看過文 05/09 17:12
→ exsiby1 :章的人應該有能力決定自己要不要去吃 怎麼是由食記分 05/09 17:13
→ exsiby1 :享人擔下這責任??我真的不懂這箇中高深= =||| 05/09 17:14
推 demonderrick:我所謂的 Link 是說 12 樓的相關文... 05/10 03:49
推 demonderrick:聽的懂就聽的懂,聽不懂的就算了,我不希望之後有可能 05/10 03:55
→ demonderrick:變成戰文, 所以我就不在這多加回應了. 05/10 03:56
推 demonderrick:所以和 E 大你的長篇大論是完全沒有相關的.... 05/10 03:59
→ demonderrick:如果讓任何人感到不舒服, 小弟我先賠不是了 05/10 04:01
推 exsiby1 :喔 原來是12樓的 不是原PO的...是說我也看不出啦 05/11 20:19
→ exsiby1 :因為那篇感覺很心得 並未附上明訂公布的法條 所以有 05/11 20:20
→ exsiby1 :些是似而非的感覺 05/1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