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rgnYui
ilsobeit
我想本板不是讓你拿來和別人互嗆的
包括嗆聲要把人揪出來之類
這非能受公評之事
要吵請私下吵
經當事人檢舉,依板規4-3作成處分
既是分身,累犯自與本尊累計
上次是一個月又十二天,那麼這次就到11/30
還有m板友,雖然你在本板之言論
依目前看來並未違規,但也請注意勿有越界之行為
畢竟新竹板不太歡迎為噓而噓或為嗆而嗆的行為
當然,因為你那句話是在別板說的,本板無管轄權自不處分
只是先預做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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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91.160
※ 編輯: snowtoya 來自: 114.42.91.160 (10/17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