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elloking:可惜這裡不是新加坡.. 09/24 09:30
※ 引述《moboo (我是陳米布)》之銘言:
: 丁所長早上打電話給我
: 他們兩個應該會被控以殺人未遂或是重傷害
: 我也跟所長講說九點前後就有很多同學看到飆車族往市區過去
: 表示市區的警力應該還不夠 而且飆車族成群出沒的時間提早
: 縱使現在的法律不能根治這種情況
: 但是我們的生活空間還可以做的更安全更好
: 警察先生一定要再加油
: ※ 引述《sapporo (啥波嘍)》之銘言:
: : 抓到了~
: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923/1/4e7f.html
判這個沒用啦...
未成年是吧...現場直播鞭刑....
警察大人隔天就輕鬆了....
飆車族可以即時有效嚇阻....
昭告天下..有種砍人就不要被抓到...被抓到就是這副鳥樣子
這樣才能有效壓制飆車族...
如果只是判判刑..到最後多半都演變成交保 or 家長帶回管教...
啥皮肉傷都沒有...那被害人是要白白被砍嗎?! 血都白流嗎?! 都不會痛嗎?!
我大力推薦鞭刑...
現在的白目高中生都以為..反正台灣的法律已經沒啥好怕了...
要兇一次~!..腦殘高中生才會甦醒....
雖然以前的戒嚴時期很多條文罰責很誇張...
但是對付現在台灣這個政府..我覺得在實施治亂世用重典的方式絕對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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